河湟新“枫” | “招婿”析产起纷争 耐心调解化心结
政务
2024-11-26 18:09
青海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在加合工业园区某企业巡回法庭内正式开庭审理。整个庭审现场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庭审氛围庄重、程序严谨。主审法官冶青忠精准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围绕重点焦点问题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旁听人员通过“沉浸式”的庭审观摩,“零距离”案例旁听,对案件事实、庭审系统和审判程序有了更深的认识。“本次续封离不开您及执行团队成员的辛勤付出,感谢您及团队成员的勤勉尽责、不辞辛苦!”这是乐都区人民法院收到由四川绵阳某公司邮寄来的一封饱含真情的感谢信中的话语,以表达对乐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办理受托事项,迅速查封涉案房产的感谢10月23日,平安区人民法院收到一面印着“巾帼有后俊,法海有青天”的锦旗,案件当事人向家事承办法官表达了诚挚谢意。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古鄯法庭依法妥善调处了一起因为“招婿”提起诉讼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招婿”在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了“招婿”型分家析产案件可能引发的潜在社会风险。李某(上门女婿)与王某结婚后与王某父母同家居住多年。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李某要求进行财产分割遭拒,遂将王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保证李某的合法权益,经李某申请,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古鄯法庭承办法官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在后续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综合双方婚后财产、男方的家庭贡献、离婚因素等情况,从法定规定、乡村习俗、家庭亲情等多角度出发,分别对原、被告做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王某及其父母向李某当庭给付90000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提醒:根据法律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所谓的“招上门女婿”型婚姻与一般常见的婚姻在法律上并无差异,除非一方有法律规定的重大过错,否则不能改变夫妻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享有平等权利的事实。入赘式离婚纠纷及其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关乎地方社会和谐稳定,该案妥善平稳的调处,是民和县人民法院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落实家事案件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的生动写照。在今后的家事审判工作中,民和县人民法院将更加注重家庭成员人格权益、人身安全、教育成长、情感保护,特别是涉及上门女婿、包办婚姻、残疾人士、失独老人、义务教育等“风险点”可能带来的潜在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坚持把平稳化解家事矛盾、努力引领良好家风、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点,坚决防止因婚姻家庭纠纷可能引发的深层次社会风险,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 | 民和法院
编辑 | 研究室 马源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