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蒙”精进】司法护航五大任务 | 实质解纷暖民心

政务   2024-10-14 20:00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

深化“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规范化 制度化 常态化建设

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托克托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新形势探索新路径,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助力打造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审判在后”为核心的多元解纷体系。

强化机制建设

多元解纷开新局

2023年1月,托克托县法院成立了政协委员调解工作室,聘任10位涵盖工商、妇联、社会福利等各界别的政协委员为特邀调解员,对调解员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协委员的擅长领域有针对性分案,不定期举办培训,通过选派法律素养高、专业知识完备、实践经验丰富的专职法官,采取线上远程指导和线下参与调解的方式,加强对疑难纠纷调解的法律指导,切实提升调解员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与政协、双河镇人民政府就全面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签署框架协议,推动形成“政协+法院+镇政府”调解工作机制,各方就如何提高调解工作覆盖面、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健全多方位监督体系、畅通与当事人沟通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多元解纷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兼顾各方利益

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近日,托克托县法院借助“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功调解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

2021年,王某将自己位于某村的宅基地转让给外村人李某,双方签订《宅基地转让协议》,并收取宅基地转让费4万元。李某进行宅基地测量时发现王某转让的宅基地长度和面积与《宅基地转让协议》中标注的不一致,且王某转让该宅基地未经过村集体同意,因此李某认为该协议无效,要求王某退还宅基地转让款,双方矛盾分歧较大,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王某退还宅基地款。

法院诉讼材料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调解结案的可能性较大,遂决定将该案件委派至政协特邀调解员处先行调解。调解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好朋友,秉承着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捋清案件事实,发现此案虽不复杂,但如果仅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案件,不仅不利于矛盾的彻底化解,可能还会加深双方的积怨。调解员随后再次对双方多年宿怨的产生、发展脉络进行梳理,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时向被告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最终,双方逐渐打开心扉,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分三期返还李某宅基地款4万元,当前已履行两期共3万元。

政协委员调解室成立以来,政协委员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联系广泛的优势,通过组织纠纷各方友好协商,最大程度兼顾各方利益,凝聚各方共识,促成纠纷化解。今年1-8月,政协委员调解成功纠纷200余件。





来源:托克托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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