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法院】政协+法院 怎么这么搭!

政务   2024-10-17 18:40   内蒙古  

今年以来,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协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全力推进“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邀请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和法院专业力量更好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走出了多元解纷新路子。



案件详情

前不久,苑某来到莫旗法院咨询,称其因借贷与李某一发生纠纷,工作人员接待后,向其详细询问案件来龙去脉。

原来,李某一曾做过农业相关的生意,后因经营不善,缺少现金流,于2019年8月向苑某借款,李某二为担保人,双方所签订借据中的借款60000元,其中50000元是本金,剩余10000元是双方约定的利息,约定还款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后延续至2021年5月15日。后李某一向苑某还款50000元,剩余欠款经苑某多次索要,李某一一拖再拖仍未偿还。现苑某起诉李某一与李某二连带还款本息合计25840元。


促成和解

收到案件后,旗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当事人均表达了调解意愿,同时借助“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调解。旗政协第一时间委派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石贵东进行调解。

石贵东委员接到案件后,查阅相关资料,联系双方当事人,对案情进行了梳理。先是联系苑某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其一是以10000元利息为基准计算的利息属于复息,法律通常不予支持,二是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索要25840元,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及金钱成本。之后石贵东委员又向李某一、李某二了解二人基本的经济情况,同时从诚信履约的角度表示借款后应履行还款义务,并向其释明了如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并讨论了还款方案。

在石贵东委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在政协委员调解工作室商议了和解协议内容,李某一向苑某表达了歉意,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和解协议,李某一一次性履行相应案款,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互不相欠,苑某撤回起诉。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自去年8月底,莫旗政协与莫旗法院共同构建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来,莫旗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协委员调解室”,并聘任4名政协委员为特邀调解员,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法院对特邀调解员进行精准匹配,根据他们的界别、行业领域和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联系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同时定期组织特邀调解员参加调解技能培训,对调解的程序流程、调解技巧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不仅提高了调解效率,还确保了调解结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今年以来,政协委员主要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类型的纠纷开展调解,调解工作得到了当事人高度认可。


来源:莫旗政协、莫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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