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实现警务辅助人员专职化管理,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要求,安化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安机关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
此次计划招聘人数19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安化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详情也可见附件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男性年满18周岁且4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满18周岁且40周岁及以下。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招录合格后,须服从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警务辅助人员人选: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安化县范围内公安辅警离职未满3年的;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考生自愿报名。公开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化公安”等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 2.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安化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报考职位所在乡镇派出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原件及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退伍证(如有)、驾驶证(如有)、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相关资格证书等到安化县东坪镇南区开元驾校四楼419进行复审。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谌先生15173776792,张女士13973796212(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三)考试 考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测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法律法规等,总分100分。 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等,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体能测试: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暂行)的通知》执行。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合格的视为通过体能测评。 (四)体检 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含吸毒检测)。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指定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遵纪守法、报考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 (六)公示 根据体测、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安化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岗前培训 由安化县公安局政工室统一组织,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负责实施,从思想素质、纪律作风、公安知识、安全防护、礼节礼仪、保密意识、队列动作和内务卫生等8个方面开展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并要对培训情况进行考试验收。 (八)聘用及待遇 1.对通过岗前培训的人员予以聘用,按规定与相关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聘用人员意愿,经考核表现合格的可以续签。 2.由安化县公安局政工室根据招聘时的选择情况进行人员分配,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好日常管理。 3.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将纳入县财政预算,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政策由安化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7-7299908。 附件:
安化县公安局
安化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