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建立通畅的信息与技术交流渠道,增加透明度,保障医疗业务有序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卫健委《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办法(2021年)》、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印发《赣州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中共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整治医药领域突出问题的纪检监察建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二、职责分工
三、接待管理
按照公开透明、行为规范、管理有序的原则,根据来访目的实行分类管理,统一规定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人员,接待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接待工作。
(一)预约申请
2.其他材料:
(二)接待时间
(三)接待地点
(四)接待人员
(五)接待流程
四、监督管理
五、其他
附件1:寻乌县妇幼保健院医药代表接待预约审批表
附件2:寻乌县妇幼保健院医药代表接待记录
附件3:寻乌县妇幼保健院医药代表诚信廉洁承诺书
一审(校)丨郑芳梅
二审(校)丨潘小华
三审(校)丨潘慧敏
党政办:0797-2848019
盆底康复:0797-2880185
出生证办:0797-2877799
妇科产科门诊:0797-2802890
妇产科住院部:0797-2843130
预防接种门诊:0797-2806199
儿科、儿童保健科:0797-2802891
婚检、孕前优生检查:0797-2880185
寻乌县总医院妇幼诊疗中心
(寻乌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