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关于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贫困
家庭学生生活补助致家长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
您好!
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已经出台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具体政策和申请步骤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资助政策
1.补助范围
(1)原建档立卡学生
(2)低保家庭(含特困)学生
(3)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
(4)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申请时提供证件或证明)
(5)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申请时提供证件或证明)
2.补助标准
对以上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学期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7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学期31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75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3.补助方式:鲤城区教育(学生资助)部门,实行按学期集中支付,直接发放到学生监护人建设银行的个人银行卡或存折中。
二、办理流程
1.系统内人员无需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版:监护人建设银行卡(正反面,银行卡背面磁条需要家长签名)、户口本(学生页+家长页)。往年已资助过的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2.不在系统内的学生需携带相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需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材料等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三、咨询电话
区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595-22398001
学校咨询电话:0595-22886691
四、特别说明
请符合条件且有申请意向的家长务必提前确认好以下四点,否则将不能到账:
1.必须提供建设银行的账户;
2.提供的建设银行卡号或存折号户名必须与申报的监护人姓名一致(如:用妈妈的名字申报,就提供妈妈的建设银行卡号);
3.不能使用信用卡;
4.账户为激活的状态。
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