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告你们!”的警示:永远不要诋毁下级医院!

科技   2024-12-16 10:10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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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告你们!”,这是我上班查房时,一位老病人说的话。刚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以为开玩笑,毕竟这个老病人认识不是一天两天了,而且,他的性格特别好,平时都喜欢开开玩笑。但是,这一次不同,我看他说话的深情非常严肃,而且有些生气。

“怎么啦?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这样讲呀?”,我发出灵魂三问。因为前一天还好好的,突然这样说,肯定是中间发生什么事,我不知道的事情,而且是对我们有意见又让他很生气的事情。

“昨天下午我的孩子带着我去河南省某医院(省级医院)看病,人家说我需要手术,而在你们医院,你没有说手术的事情。”,原来,病人自己昨天下午给护士请假说出去吃饭,没想到是去河南省某医院看病去了。欺骗医护人员,私自外出,然后只言片语讲述病情,然后被告知必须手术才可以,所以就回来表达对我们的严重不满。

情况已经了解清楚了,那么切回主管医生,我的视角,我来讲述一下情况。

患者,男,71岁,以“突发胸痛、胸闷1天余”为主诉入院,这是第二次气胸,三个月前,第一次肺组织压迫90%,紧急床旁行胸腔闭式引流术,术后患者症状缓解,三天后复查胸部CT,肺膨胀良好,给予拔除胸腔闭式引流管,其中在第二天的时候,就已经告知患者,因其有肺大疱,建议手术治疗,但是,当时患者认为仅仅一次气胸,就把肺组织切除,有点儿过度医疗,拒绝行手术治疗,鉴于患者首次发生气胸,且患者不愿意手术治疗,就拔管观察一天后让其回家。

这一次患者在家给我打电话,说其再次出现憋闷,因为感冒了,询问我是否与感冒有关,当我接听电话时,听到患者的喘憋情况严重,有上气不接下气的情况,综合研判,考虑患者再次出现气胸,嘱其立刻到医院检查,明确诊断,但是,患者认为其症状可控,并不严重,并没有及时到医院就诊,当天晚上9点,患者发现憋闷情况加重,到我院急诊科行胸部DR,提示气胸,再次入我院住院行胸腔闭式引流术,住院第二天下午就出现文章开头一幕。

首先,患者情绪异常激动,如果我据理力争,说第一次已经和你沟通过手术事宜,他肯定会更加激烈的反驳,认定我没有说过,如果我出具当时签署的知情谈话记录,他肯定说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所以说,你压根争不赢,无论你怎么说,他都会反驳。其次,就算我真的没有和你沟通,第一次破的肺大泡,就必须切除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往往第一次破的肺大泡,是可以选择保守治疗的。如果反复出现气胸,征求患者本人同意,肺大泡可以选择手术治疗。

那么,患者为什么突然出现强烈不满,在和患者耐心反复沟通下,得知患者在到河南省某医院就诊期间,河南省某医院胸外科医生认为,患者第一次就诊时,就应该直接手术治疗,这样就不会导致第二次气胸,就不会受第二次胸腔穿刺的疼痛。所以,引起其强烈不满。在上级医院医生的分析和建议下,患者对我们的治疗方案极其不满,甚至河南省某医院的胸外科医生说,如果出现气胸,可以用锐器直接戳破胸壁就行了,没必要着急去医院下胸管,我对这句话存疑,感觉不像是上级医院说的话,但是,我又没有证据。

谈到这件事情,让我想起来,我上大学实习的时候,当时实习医院的医务科科长对我们说,作为一名医生,你永远不要诋毁你的下级医院的处理方式,也永远不要对病人说,你要早来我们医院就好了。因为你这样说只会给不好的医疗环境雪上加霜,而且,你不了解当时的病情和病人实际情况,就武断的说他人的治疗方案不对,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当然,我并不是去替我自己开脱,只是,我认为我的处理方式和治疗方案没问题,甚至我该谈的话都讲过,如果,真的说这件事我的错误,我的错误就是没有沟通到位,没有取得病人的信任,总之,出现问题医生做的再完美,也有一个沟通不畅的问题,否则为什么会有问题。

最后,我还是想重申一遍,我不说自己做的多好,只是我希望上级医院在没有搞清楚状况,或者说仅仅听病人一面之词,就要全盘否定下级医院医生的处理方法和诊疗经过,因为您的一句话,就可能导致怀疑和不信任,让原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走向深渊。我对于下级医院来说也是上级医院,我曾遇到过一个主动脉夹层病人,在当地卫生院按ACS处理,口服双抗,您能对家属说这种处理办法是错误的吗?因为后来和当地卫生院沟通得知,因为当时病人出现心前区疼痛,心电图提示部分ST段抬高0.5mv,因为卫生院没有CT,您说这种处理真的是错误吗?基于当时的条件和检查结果,这种紧急处理方案没问题。

所以,作为医生,不要诋毁下级医院的医生,也不要轻易认定下级医院的医生处理是错误的。当然,如果真的是违反原则性问题,是可以指出和提出质疑,但是,不能因为治疗方案不同,就轻易说他人是错误的。

来源于丁香园战友@橙橙do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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