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锚板厚度及锚筋配置要求
锚板厚度应根据受力情况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锚筋直径的0.6倍。受拉和受弯预埋件的锚板厚度尚宜大于b/8,b为锚筋的间距。锚板厚度及锚筋配置要求尚应符合图14.2.1~图14.2.3及表14.2.2和表14.2.3的规定。抗剪钢板的尺寸应满足下列要求:
hv≤4tv及50mm,tv≥10mm。带抗剪钢板的预埋件,当无垂直压力时,锚板厚度t应比表14.2.2的规定适当增加。
对于连接柱间支撑的预埋件,根据埋件受力大小不同,有如下三种情况:
1)锚筋及锚板;
2)角钢加端板及锚板;
3)角钢及两端锚板。在实际工程中通常采用第三种形式。如图14.2.3中虚线所示。表14.2.2中W为角钢对x-x重心轴的最小截面抵抗矩。
七、锚筋的焊接要求
1、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T形焊接。当锚筋直径不大于20mm 时,宜采用压力埋弧焊;
当锚筋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穿孔塞焊(其焊接要求见图 14.2.4)。当采用手工焊时,焊缝高度不宜小于6mm和0.5d(HPB300级钢筋)或0.6d(HRB400级钢筋),d为锚筋的直径。当采用压力埋弧焊时,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当钢筋直径为18mm及以下时,不得小于3mm;当钢筋直径为20mm及以上时,不得小于4mm。
2、直锚筋或弯折锚筋与锚板搭接电弧焊时应采用双面角焊缝,锚筋搭接电弧焊及锚板厚度应满足图14.2.5的规定。弯折钢筋的弯折点应避开焊缝,其距离不小于2d和30mm。
3、抗剪钢板与锚板应采用双面角焊缝焊接,其焊缝高度h≥0.7tv,h<4tv和50mm(tv>6mm),焊接要求应满足图 14.2.6 的规定。
八、预埋件的附加构造措施
1、对于设置在构件无配筋部分的预埋件,应在构件混凝土中增配局部构造钢筋以保证预埋件锚筋的锚固性能及与构件的整体作用。
2、位于受拉构件或受弯构件受拉区的预埋件,其受拉锚筋可能与裂缝平行时,对于受拉构件中的预埋件,可采取措施以增强锚筋的锚固强度,见图14.2.7(a);对于受弯构件中的预埋件,可将锚筋延长到受压区,并设短钢筋加强锚固,见图14.2.7(6)。
3、受剪预埋件位于受弯构件的受拉区时,应采用吊筋将剪力传到受压区,见图 14.2.8。
4、用于地震区的预埋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直锚筋截面面积可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九章的有关规定计算并增大25%,且应适当增大锚板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