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骤降,冬意渐浓,但仍然阻挡不了执行干警的脚步。为兑现胜诉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民生,近日,西夏区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兵分七路,开展冬季“终本清仓”常态化集中执行活动。
执行现场一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父子均系同村村民,2016年,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共向张某借款13.3万,后经张某多次催要,王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张某无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父子向张某偿还借款13.3万元,违约金2万元。判决生效后,2021年4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查控王某父子财产后,发现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遂于2021年7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西夏区法院探索创立“一审二核三统一”终本案件管理模式,对已经进入终本程序的案件开展定期查询,张某与王某父子案件在一次定期查询中有了新的转机。经过执行法官前期大量调查工作,确认集中执行行动当天父子二人会在家居住,当天一早,执行法官就将还在睡梦中的王某找到,并传唤至法院。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释法析理,王某父子认识到了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严肃后果,遂现场与申请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偿还欠款。
执行现场二
2013年,申请人焦某从被执行人宁夏某公司处承建了某市某道路路面施工工程,后该工程顺利验收并实际交付使用,但工程款一直未向焦某支付,焦某遂向我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宁夏某公司向焦某支付工程款19万元。判决生效后,焦某于2018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宁夏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于2019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由于本案中被执行人再未实际经营,亦未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导致案件执行陷入瓶颈。虽历经5年之久,但西夏区法院干警始终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一直密切协同公安机关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下落。集中执行活动当天清晨,执行法官终于在住所内找到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马某,并强制拘传其到法院。经过一上午的调解,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遂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依法对其失信行为作出惩戒。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案件终本不是执行的终点,西夏区法院将秉持“终本不终止”的执行理念,持续加强“一审二核三统一”终本案件管理模式应用,开展常态化“终本清仓回头看”工作,依法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全力以赴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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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执行局
编辑|张欣钰
责编|曹煜涓
审核|王子昱
复核|赵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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