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单位:
为帮助企业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自觉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就需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理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项目开工建设前,企业应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进行环评文件编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版)》的项目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
(一)项目申报途径
1.线上: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http://114.251.10.205./#/eia)。
(二)申请材料
(四)法定时限
报告书60个工作日,报告表30个工作日。
报告书27个工作日,报告表15个工作日。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不收费。
建议有编制需求的建设单位前往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s://xypt.china-eia.com/XYPT/)查询环评公司信用、历史业绩、公司实力等信息后择优选择。
建设单位可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即可实时查看项目审批进展,或拨打联系电话0471-4632056进行查询。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未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处罚。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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