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市认定423个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村庄

文摘   2024-11-25 19:01   青海  

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今年,海东市按照《青海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认定指南(试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村庄认定复核工作。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村庄认定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下半年,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县区相关单位以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为导向,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村庄筛选和初核认定工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和资源化利用。

在扎实做好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村庄认定复核工作方面,结合各县区报送的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村庄情况,自10月16日至11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建设局联合组成工作组对6个县(区)初步认定的484个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村庄进行复核,通过走访村民、现场查看农村人居环境、了解生态敏感区等情况,把握好农区有效管控5个条件下,经市级复核,认定了423个村庄,不合格61个村庄,并对复核认定的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村庄及时在海东市政府网站以及各县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为努力营造共建美丽乡村的良好氛围,海东市督促乡(镇)政府和农村生活污水管控认定村庄,及时将农村污水治理管控“三基本”纳入到《村规民约》中,发动村民自治,引导群众养成自觉保洁的良好习惯。同时,多渠道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

海东市将持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力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成效评估,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成效,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擦亮和美乡村底色。

来源:海东日报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努力建设“山青水绿天蓝地净”海东!海东环保期待您的关注、参与、支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