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督促矿山企业正常运行环保设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推动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取得实效,10月份以来,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县区10万吨以上非煤矿山和砂石开采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以“四不两直、随机抽取”的方式开展,重点检查矿山企业环保手续履行、“三同时”制度执行、生态恢复治理、防尘抑尘措施落实、日常环境管理等内容,共抽查检查矿山企业7家,对发现的扬尘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台账记录不规范等20余项问题,现场交办企业,帮扶指导、限时整改。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紧盯矿山企业生态环境安全,强化工作举措,持续发力,督促企业开展好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治理工作,进一步消除矿山企业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为美丽海东贡献生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