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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东市不断加大监管力度,聚焦重点,坚决有力整改督查反馈问题,优化服务,全面巩固提升生态保护成果,筑牢生态安全防线,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为及时有效处置生态安全可能出现的问题,海东市生态环境部门指定专人紧盯监测数据变化,及时分析研判并通报环境质量,督促各县区对症下药,目前已下发空气质量通报9份;与市气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联合发布环境空气沙尘预警信息26条,臭氧污染预警信息10条,最大程度减轻沙尘及臭氧污染影响;紧盯国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和断面水质监测评价,对湟水河流域敏感区段加密手工监测,及时开展水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下达断面水质超标,污水处理厂在线数据不稳定等督办函15份;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8.01%;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制、能力建设,目前受理环境信访案件81件,办结76件,办结率达94%。
海东市坚持把推动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三年行动,高站位、高标准、高效率一体推进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先后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其他全市性大会上安排部署典型案例、信访件办理工作,高站位高质量推动督察问题整改;对各类督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周调度、月报告、现场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动态管理台账,对临近整改期限未完成、整改缓慢的提醒致函,督促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海东市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级例行督察等11轮次生态环保类督察检查反馈的791项问题完成整改762项,正在整改29项;22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223件,阶段性办结5件;37座小水电站完成清理整改35座,剩余2座年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988处雨污混接错接问题,已完成整改252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共21项63条措施,已完成1项任务、20条措施;2023年黄河警示片整改任务共8项24条措施,已完成9条措施;2024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情况专项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共29项,整改完成15项。
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海东市还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严把项目准入,严格落实省级能效清单目录。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积极挖掘减排潜力,推动重点减排工程实施,持续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67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延续、变更或重新申领工作。完成70家省级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全市72家企业纳入海东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填报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积极申报环保项目,强化环评要素保障,落实生态环保措施,实行“清单制”环评调度管理,完成所有灾后重建项目环评报告批复和登记备案工作。
来源:海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