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艾海成调研海东市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情况

文摘   2024-11-01 20:42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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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艾海成一行赴化隆县、循化县调研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农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运行、建筑垃圾处理等工作,市政府副市长王雯、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祝凤甲陪同调研。 

艾海成副厅长一行深入化隆县木哈村、群科村,循化县清水乡村庄,实地查看农村污水排放、污水处理站及管网运行等情况,通过与村民亲切交谈了解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的污水排放困扰,向污水处理站运营人员详细询问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以及运行维护等情况。在沿途返回时查看了循化县建筑垃圾堆放点,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一要提高认识,筑牢生态优先发展理念。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污水处理站及管网运行、建筑垃圾处理,这些看似基础的工作,实则是关乎农村发展根基的大事。要深刻认识到,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是民生福祉的保障,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乡村留住绿水青山、赢得金山银山的关键所在。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生态保护意识贯穿到每一项工作中,形成全民环保的良好氛围。二要统筹推进,打造协同治理新格局。农村生态治理工作需全方位统筹推进,生活污水管控要与农村改厕、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污水源头减量与有效处理。污水处理站及管网运行要与乡村整体规划相匹配,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水顺畅收集处理。建筑垃圾处理要与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相衔接,化废为宝,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和对环境的破坏。各环节相互关联,需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三要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责任落实是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农村污水管控和处理、建筑垃圾处理等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协调住建部门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建筑垃圾堆放场所规划,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此次调研为全市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农村生态环境迈上新台阶。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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