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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并正式授牌,成为全省第二家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近年来,海东市生态环境局聚焦机构职能、队伍建设、执法装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以提水平、走在前、做表率的行动自觉全力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
一是明晰职责任务,推动机构职能规范化。坚持以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发展,以业务实绩检验党建成效,规范执法支队职能,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职责和执法事项,确保规范运行。制定涵盖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方案以及固废、医疗机构、铁合金行业、排污许可证、畜禽养殖等10余项专项执法计划,做到重点突出、方向明确。制定《海东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试行)》,聘请法律顾问,成立法制审核小组,对重大案件进行法制审查和集体审议,促进依法行政。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举行污水处理厂污染源在线监测、铁合金企业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规范检测等培训活动6次,累计培训人员2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推动队伍建设专业化。加强移动执法平台应用,人均每月不少于4条,执法人员活跃率每月均达到100%。大力开展能力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执法能力建设、执法检查要点等培训班;举办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无人机操作、污染源在线监测检查要点等各类培训活动,培训人数达100余人次。全面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举行大练兵实训暨技能比武活动,丰富练兵形式、提升练兵层次、增强练兵成效,连续三年获全省大练兵知识竞赛大比武二等奖和全省大练兵表现突出市级集体,1人获得2023年全省大练兵先进个人,互助大队获得大练兵先进集体。
三是夯实执法基础,推动执法装备现代化。加大行政执法经费支持力度,积极配发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累计投入资金33万元为76名人员配备了执法服装,执法人员着装配发率100%。对标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投资资金14万元,配备水质快速检测包、执法记录仪、无人机、便携式打印机、便携式水质检测仪、便携式激光粉尘仪等基本执法装备,有力支撑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四是健全执法机制,推动内部管理制度化。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公正文明执法。制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管理制度、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责任制度、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制服和标志着装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人员管理、着装和言行举止。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青海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强化部门联动,会同公安、检察院、住建、林草、市监等部门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机构规范化授牌仪式为契机、为起点,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不断从健全管理制度机制、夯实队伍基础、提升队伍水平、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深入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