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省份药店「追溯码」,实行新规

学术   2024-12-15 21:30   北京  



一省于12月10日实施药品追溯码重磅规则,对“无码”药品实行白名单制度,保证其正常医保结算。


01

医保局发文:药店药品无追溯码,逐步纳入白名单


近日,陕西医保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追溯码药品医保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无追溯码药品正常医保结算。



根据《通知》,在全面推进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应用的基础上,根据药品追溯码的实际赋码情况,对无追溯码的药品,可正常进行医保结算,并逐步纳入药品追溯码“白名单”管理。

具体来看,自2024年12月10日起,各定点医药机构可通过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系统——追溯码白名单”下的相关功能菜单,进行追溯码“白名单"申请、退出/删除、信息查询等操作。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进行“白名单”申请时,复制、粘贴药品医保贯标码即可自动匹配药品相关信息,完善相关必填字段信息后,确认并提交申请,上传成功后,该品规药品即纳入全省“白名单”库。

《通知》着重强调,各定点医药机构不得无故拒收、拒售和退回无追溯码药品,确保无追溯码药品医保结算不受影响,并积极做好无追溯码药品“白名单”信息申报维护工作。

另外,对于医保部门,要加快构建诚信体系,逐步建立完善药品追溯码“白名单”制度,常用药品、易串换药品“红名单”制度,以及违规失信两定医药机构“黑名单”制度。

陕西省医保局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要正确解读相关政策积极落实有追溯码药品信息采集应用相关要求,坚持应采尽采,并全面提升信息采集质量,逐步实现有追溯码药品“无码不付”的监管新局面。

02

按应扫尽扫原则,非医保药也将采集追溯码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文提到,对药监部门尚未要求赋追溯码的中药材、院内制剂等,暂无须采集追溯信息。每盒口服液已是最小的销售包装单元,无需拆盒按支扫码。同时,住院散用药片、针剂和拆零发放的药片等也无须采集追溯信息。


另外,国家医保局正会同人社、卫健、药监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文件,协同推进药品追溯码在医保、工伤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努力在2025年6月底前实现应采尽采、应扫尽扫、能接尽接。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中国医疗保险”报道,按照“应扫尽扫”的原则,非医保支付的药品,使用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的,也需要采集追溯码。药品是整盒发药时,直接采集包装盒上的追溯码即可。


只从一盒药品中拆零发药的话,只需采集该盒药品的追溯码即可,如果一盒药品不够发药量需要从另一盒中拆零,那么两盒药品的追溯码就都需要扫码采集。需注意的是重复扫码次数不能大于最小赋码单位里能拆分的最大数量。


文:药店经理人、陕西省医保局

来源:第一药店财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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