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全生命期的智能建造。既有房屋建筑的改建、 扩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
首次明确提出智能建造intelligent construction的定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化建造技术深度融合形成的人机协同建造方式。
数字勘察 digital survey:利用数字技术进行测绘、勘探、测试、试验, 形成完备的数字化勘察成果并进行深度应用的工程勘察活动。
数字设计 digital design: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参数化设计、协同设计、生成式设计、仿真模拟,形成工程项目信息的数字化表达并进行深度应用的设计活动。
智能生产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利用工业网络及智能控制系统,将生产设备单元按照生产工艺需求集成为具有一定自组织能力的生产装备系统,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作业活动。
智能施工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operation:利用数字技术和智能建造装备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 材料物资、机械设备、场地环境和施工过程进行智能化组织和管理。
智慧运维 smart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基于数据驱动,利用数字技术和智能感知装备对建筑运 营阶段的人员、设备和环境进行智能化管理的活动。
其中,在通用技术要求里面做了相关说明和要求,未来:
(1)在建筑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应以提高建筑品质和降低建设成本为根本目标,要根据具体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灵活地集成和应用数字勘察、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以及智慧运维等关键性技术产品,实现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智能建造模式,从而显著提升建筑业在工业化、数字化和绿色化方面的发展水平。
(2)在建筑项目中,应积极融入BIM(建筑信息模型)、数字孪生、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的数字技术,推动工程项目中主要工序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同时对关键要素资源进行数字化表达,形成一个协调统一的数据体系,从而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数字化水平。
(3)在建筑项目的全过程中,应采用数字化交付方式。要求明确各阶段、各环节的交付内容、流程以及责任,统一数据存储、交换和交付的标准。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和网络数据安全的相关规定,以实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贯通,以有效打破信息孤岛,重塑数字资产的价值。
(4)在设计阶段,应采用数字设计技术,开展基于BIM的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的正向协同设计。同时还应积极探索人工智能辅助设计的可能性,以实现数据驱动的系统化集成设计。
(5)在建筑部品部件的生产过程中,应推动以标准化为基础的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生产方式。通过采用数字化管理技术、智能生产线以及智能化物理管理,实现自动化、高效率的生产过程。
(6)在施工现场,应推动“人、机、料、法、环”以及质量、安全、进度等全方位的数据协同与共享。通过联动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装备,实现数据驱动、人机协同的智能施工。
(7)应建立智慧运维平台,针对建筑结构健康监测、日常运营维护、应急管理等不同场景,开展对建筑运维关键要素的自动感知、智能分析、辅助决策与执行,助力实现更加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建筑使用体验。
(8)应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设项目级、企业级、行业级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联系工程项目的所有参与方,打通建筑业上下游产业链,实现全产业链各方主体间的业务协同、资源共享、供需对接和管理联动。
(9)建议采用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等新型项目组织模式。通过融合应用数字技术,进一步提升建设管理水平,保障投资效益、工程质量和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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