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义论
THEODICY
大家好,我是2023级哲学伯苓班本科生张奕萱,今天由我点亮的名词是“神义论”。
“神义论”是神学和哲学的交叉话题,主要探讨的是上帝内在或基本的至善(或称全善)、全知和全能的性质的与罪恶这一普遍存在的矛盾关系。“神义论”的核心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为何会允许世界上存在罪恶?
“全善”表明邪恶不能从神而来,神也没有允许罪恶存在的意志。
“全能”表明上帝有能力消灭罪恶,也否定了罪恶实体存在的可能性。
“全知”则表明,上帝不会因为无法预知以后的事而留下罪恶的伏笔。
通常所说的“恶”有两种形态:一种是“自然的恶”,比如地震、海啸、台风或癌症之类的疾病等,这些不涉及人的意志和行为。另一种是“道德的恶”,比如社会不公、资源分配不均、宗教冲突和战争等,这些充斥着世界的各个角落。
现代以来最系统地论述恶与神的正义问题的论著,当属莱布尼茨的《神义论》。莱布尼茨延续了基督教的正统学说,并对神义论做出了新的解释。他用“前定和谐”和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来解释罪和恶的存在,还积极吸收当时哲学、自然科学发展的一些新成果,对原罪、灵魂及形体之间的关系等做出了新的解释,使神义论迸发出新的时代特征。
以上就是我介绍的“神义论”这一概念,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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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张奕萱
剪辑:段若凝|王聪敏
排版:段若凝|贾惠雯
责编:陈俊茹
编辑:马可
校对:马可
审核:孔帅
来源:南开大学哲学研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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