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分享】2023-2024年中亚洲监管政策回顾

学术   财经   2024-12-20 16:55   北京  


陈卫东,亚洲金融合作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研究员,中国银行研究院院长

王家强、邵科、马天娇对本文亦有贡献。

2023年以来,亚洲各济体延强监管态势,密集出台众多监管条例,为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实体济企稳回升保护航。审慎监管优化升护金融系稳定;行业监管精准有效,引导行、保券业有序发展;新兴域监管靠前发力,实现促创新与防风险的有机平衡;金融科技监管开放包容,促金融创新守正高效。

一、审慎监管优化升级

2023年以来,亚洲各经济体监管机构充分发挥好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合力,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不断夯实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础,更好支持经济和金融发展。

亚洲各经济体加快建立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不断丰富和完善政策工具,强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推动巴塞尔协议Ⅲ落地执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23年9月,中国监管机构认定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督促系统重要性银行按规定满足附加资本和附加杠杆率要求,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损失吸收能力;2023年10月印发《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建立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与识别机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2023年9月发布《国内系统性重要保险公司》最新框架,并首次认定四家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做好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附加监管工作。

亚洲各经济体陆续推进《巴塞尔协议Ⅲ》落地执行,强化对银行的资本要求和全面风险治理。2023年10月,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优化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方式,构建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全面提升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日本金融厅于2023年10月根据《巴塞尔协议III》修订第一支柱、第三支柱资本充足率规定,进一步提高银行资本质量和风险管控能力。韩国于2023年1月开始实施《巴塞尔协议Ⅲ》的信用风险框架、信用估值调整措施、交易账簿基本审查。东南亚发展中国家以马来西亚为代表,其国家银行于2023年3月修订资本充足率框架,为金融机构根据《巴塞尔协议Ⅲ》计算操作风险和中央对手方敞口所需的资本制定了标准和指南;于2023年12月发布《巴塞尔协议III》资本充足率框架,规定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的具体量化方法,强化银行资本监管。

亚洲各经济体加强对金融机构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等方面的风险防控,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金融监管能力和金融治理水平。2023年5月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2)》,要求符合规定设立情形的平台依法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将集团内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活动的机构全部纳入金控公司监管,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防火墙建设,依法合规开展金融业务。东南亚国家以越南和新加坡为代表,越南新版《反洗钱法》于2023年3月正式生效,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治理制度,加强对资金流动和交易的监测和审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2023年11月发布《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知》咨询文件,推出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信息与案例共享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客户信息分享。

二、提升行业监管质效

2023年,亚洲金融行业监管强调精准有效,引导银行、保险、证券行业妥善应对全球银行业流动性风险,聚焦实体经济薄弱领域,规范业务发展,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为金融支持亚太经济快速发展做好监管保障。

一是银行业监管引导行业健康稳健发展。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亚洲各经济体发挥银行业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金流向民营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产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2023年6月,中国监管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韩国金管局于2023年2月发布《关于银行、保险公司、储蓄银行、专业信贷金融业务公司和互助金融联盟等五大金融板块监管修订的通知》,适当放松金融机构监管要求,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住房市场稳定发展,促进房地产需求的迅速复苏。东南亚国家通过绿色金融、数字金融提振经济发展,印度尼西亚央行于2023年6月宣布实施流动性激励政策,刺激自然资源、旅游、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增长。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与柬埔寨国家银行于2023年7月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就金融透明走廊(Financial Transparency Corridor)倡议达成进行合作,建立支持性数字基础设施,优化新加坡和柬埔寨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新加坡和柬埔寨中小企业之间的贸易和跨境相关金融服务。

规范银行业务发展。亚洲各经济体延续在银行业务合规方面的强监管趋势,有序推动银行业务转型,以增强核心竞争力。2023年1月,中国原银保监会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成为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纲领性文件,对银行贷款具有规范性作用。东南亚国家重视贷款业务合规开展,越南于2023年6月出台信用贷款细化规定,降低贷款门槛、严格规定机构责任。泰国央行于2023年9月制定《负责任贷款指南(草案)》,新贷款要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偿债能力,防止家庭过度负债,提高泰国金融体系的贷款质量。印度尼西亚金融服务监管局于2023年9月发布商业银行治理规则,优化银行业务开展方式,调整银行治理体系,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和数字科技应用。金融科技发展推动银行数字化转型加速,线上支付领域面临强监管。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是银行业务竞争力的关键点和业务增长的突破口。亚洲经济体监管机构持续引导银行业充分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全方位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2023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倡导建立健全平台内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规范消费者金融信息采集使用、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和格式合同使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菲律宾央行于2023年3月发布《消费者保护援助机制和调解程序》《金融产品和服务消费者保护法》,通过设立线上调解平台和调解时限,保障市场行为和争端处理的公平性、合理性和透明度,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斯里兰卡中央银行于2023年8月颁布《金融消费者保护条例》,旨在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二是保险业监管专业化提升。

加强保险业务监管。亚洲各经济体持续推进保险机构强监管,整治不规范创新业务,加强资金运用监管,提高保险覆盖面和包容性。2023年1月,越南新修订的《保险业法》生效,放宽新产品审批程序,禁止信贷机构强迫借款人购买保险产品,取消小额保险保费上限,禁止保险公司直接投资房地产等,新法进一步规范保险行业运作状况,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马来西亚国家银行于2023年7月发布保险资金管理政策,健全持牌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产负债统一协调管理,严格规范保单信息和理赔记录,维护保单持有人利益。印度保险监管和发展局于2023年10月发布《2023年印度保险监管和发展局指南》,建立针对妇女和农村地区的保险分销渠道,提高保险包容性和可获得性。

加强保险风险防范。亚洲金融监管机构高度关注保险行业资产负债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对保险中介、保险渠道等重点领域监管。2023年9月,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实施差异化资本监管,优化资本计量标准和风险因子,加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依托《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2023年11月加强对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风险敞口的监管,规定保险公司提交报告表格、词汇表和提交时间表。

三是证券业监管精细化改革。

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亚洲各经济体健全证券业监管制度,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的适应性、包容性,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2023年7月,中国财政部印发《政府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规范政府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防范政府债券市场风险,促进政府债券市场高效运行;202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管理办法》,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持续提升债券估值产品的公允性,提高估值技术和透明度,鼓励估值机构多元化竞争。印度加快证券市场制度建设,于2023年5月发布《2023年资本发行和披露要求条例》,修订承销、材料在线获取、红股发行公告和非物质股票配发相关要求;于2023年8月发布关于印度证券市场在线解决争议的通告,为投资者和上市公司提供线上争端调解机制和线上仲裁。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23年8月发布技术风险管理指南,为资本市场技术风险管理引入全面的监管框架,规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角色和职责。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亚洲各经济体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金融市场国际竞争力和综合服务能力。202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利率互换市场秩序。韩国国务会议于2023年6月通过《资本市场法施行令修订案》,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使用标准化法人ID或护照号码在证券公司开设账户进行投资活动,无需在金融监督院登记,将放宽场外交易事后申报范围、提高全球资产运营公司的综合账户利用率,新法案与全球标准接轨,为外国投资者进入韩国股市提供便利和信心。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23年12月发布修订的股票指南,加速转板申请程序,提高资本市场活跃度。

三、新兴金融服务监管靠前发力

2023年,亚洲新兴经济体增长提速,普惠金融、绿色金融、跨境金融等新兴金融服务面临广阔发展空间,金融监管机构政策跟进,引导新型金融规范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加强普惠金融监管。监管引导普惠金融针对弱势群体、农林牧渔产业及中小企业等,推出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增强金融的包容性和公平性。2023年9月,中国财政部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东南亚国家普惠群体众多,各国加大对弱势群体、小微企业、农林牧渔行业支持力度,马来西亚国家银行于2023年2月发布《公平对待弱势消费者(征求意见稿)》,旨在鼓励金融供应商回应弱势群体金融需求。菲律宾央行于2023年6月发布修订的《农业、渔业和农村发展融资增强法》,要求银行留出一定信贷额度,为菲律宾农业和渔业部门提供资金。越南国家银行于2023年7月出台多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精准定位和全面评价中小型企业面临的困难,提高中小企业获得贷款能力,规定贷款利率上限,纾解中小型企业困难。

二是规范绿色金融监管。亚洲各经济体在支持产业低碳转型、碳交易系统、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制定等领域发力,助力经济可持续发展。2023年7月,中国监管机构编制形成《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优化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五个备案事项的管理方式,明确各市场参与主体权利和责任;2023年8月,北京绿色交易所发布通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开通开户功能,各市场参与主体可以提交登记账户和交易账户开立申请材料,中国全国碳市场迎来活跃期。日本内阁会议于2023年2月通过了《实现绿色转型基本方针》,明确要最大限度利用可再生能源与核能,未来十年发行20万亿日元新国债,支持企业脱碳投资。阿联酋阿布扎比国际金融中心于2023年8月宣布实施可持续金融监管框架,针对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投资基金、管理投资组合和债券的规则,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披露要求等出台监管措施。印度证券和交易委员会于2023年2月发布《关于ESG信息披露、评级和投资的咨询文件》,建立对上市公司ESG披露、共同基金ESG投资和ESG评级提供商的监管框架。

三是完善跨境金融监管。跨境金融对高效安全的对外开放至关重要,相关监管政策聚焦跨境资金流动、投融资便利化、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2023年,中国监管机构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外经贸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进一步便利跨境贸易投资人民币使用,更好地满足外经贸企业交易结算、投融资、风险管理等市场需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2023)》《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探索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持续加强优质金融服务,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印度中央银行(RBI)于2023年2月推出PayNow-UPI,即连接新加坡的无现金支付平台PayNow和印度的统一支付接口(UPI),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便宜、快速和安全的跨境零售支付和汇款。泰国中央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于2023年12月推出转数快x PromptPay跨境二维码支付互联,为两地互访旅客提供便捷安全的跨境零售支付服务。

四、金融科技监管开放包容

2023年,亚洲各国经济体高度关注金融科技发展,更新监管条例适应信息化时代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延续加密资产严监管政策基调,转换为以疏代堵的监管思路,逐渐明确监管框架。

一是积极推动法定数字货币研发。亚洲各经济体加速央行数字货币研发和测试,发达国家取得阶段性突破。2023年2月,日本央行开始数字日元第三阶段的测试,接入商业银行外部系统,验证用数字日元存取款、汇款交易是否畅通,为进入试点阶段打下基础。韩国央行于2023年10月宣布将与国际清算银行(BIS)合作测试批发型CBDC,重点探索建立在批发型CBDC的货币体系可行性。新加坡金管局于2023年6月发布目的绑定货币(Purpose Bound Money)技术白皮书,概述PBM从发行到赎回生命周期的技术规范,以及与数字货币接口的协议等,有助于提高数字货币的结算效率和用户体验。此外,香港金管局加快央行数字货币应用探索,于2023年4月宣布开展“数字港元”先导计划第二阶段和Ensemble项目,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助力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二是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以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掀起浪潮,助力金融机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202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推动银行通过“网上办”“远程办”方式为机构、个人等主体便捷高效办理资本项目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日韩强化人工智能领域创新与监管,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于2023年5月表示将多措并举推动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建立金融领域的人工智能数据库,改善金融数据监管环境,搭建人工智能试验台。日本与欧盟于2023年7月在东京召开数字领域的部长级会议,称将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国际规则制定方面进行合作。此外,印度尼西亚央行于2023年3月发布《开放银行运营指南》,促进数据在银行与第三方间的共享,构建以消费者为核心的服务和产品,扩大金融普惠性,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竞争力。

三是加密货币及数字资产监管延续高压态势。亚洲各经济体秉持审慎态度,以疏代堵建立加密资产管理框架,规范加密货币行业发展。2023年7月,日本金融厅公布了2023行政年度金融政策方针,提出要推进数字化发展,加强对数字货币和加密资产的监管,建立支持稳定币发行和流通的注册审查制度。韩国央行于2023年4月在《2022年支付结算报告》中表示要加强对加密资产的监管,包括规范财务健全性、披露公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行为。新加坡金管局于2023年11月发布数字支付代币服务监管措施,规定了数字支付令牌服务提供商的最低技术和网络风险管理要求,防范其损害消费者权益。印度尼西亚于2023年7月推出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清算所,是该国唯一合法交易数字资产平台,旨在加强对加密货币市场的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

四是陆续推出监管沙盒框架。2023年,中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箱”持续扩容,湖北、山东、福建、安徽、吉林等多地陆续更新出箱项目,聚焦涉农领域和绿色金融领域等,强化对金融科技创新的引领、护航和孵化作用,为金融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香港金管局于2023年7月批准的数字人民币沙盒试验取得阶段性成果,沙盒试验通过香港金管局快速支付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运营的数字人民币系统,实现于内地和香港自由选择数字人民币支付和本币结算,为跨境双边合作提供了范例。马来西亚于2023年3月就修订《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框架》展开咨询,提高监管适应性和沙盒运营效率。

【本文为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研究动态2024年第29期(总第266期)】

【作者简介】

陈卫东,亚洲金融合作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研究员,自2019年9月起任中国银行研究院院长。1999年加入中国银行,2005年-2011年任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2011年-2014年任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2014年-2019年先后任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所长。2015年2月起兼任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秘书长,2014年7月起担任《国际金融研究》和《国际金融》杂志主编。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系,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王家强、邵科、马天娇对本文亦有贡献。

【委员会简介】

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成立于2017年5月,为首家由中国倡议发起设立的金融类国际性社会组织,其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来自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百余位境内外专家共同组成。亚洲金融合作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以“面向市场、问题导向、深度观察、智慧方案”为定位,已形成《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研究动态》《亚洲金融观察》《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报告》等中英文产品,举办季度论坛、年会等高端金融论坛,不断在国际金融舞台发出亚洲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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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6期(总第253期) 郑永强:2023-2024年中东盟保险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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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2期(总第259期)陈卫东等:2023-2024年中亚洲经济发展动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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