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项设置
1.主角奖10名,主角提名奖10名
2.配角奖10名(含提名奖)
3.新人主角奖5名(含提名奖)
4.新人配角奖5名(含提名奖)
* 新人主角奖与新人配角奖演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必须为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奖项评选标准,从以下各项着重考量
(一)演员的戏剧表演基本功;
(二)演员在参评剧目中塑造人物形象的能力;
(三)演员在参评剧目中表现出的舞台整体感;
(四)演员在参评剧目中表现出的艺术创造力;
(五)演员崇德尚艺、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情况,以及演出受欢迎程度。
常设奖项、非常设奖项按照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掌握。
三、申报参评须知
(一)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经上海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在上海市正式公演的国内外各类戏剧剧目中的演员均可参评(个人演唱会、祝贺性晚会以及“白玉兰戏剧奖”组委会办公室认定不宜参评的,不纳入参评范围)。参评时需提供演出剧目的行政许可(复印件)。
(二)参评“常设奖项”的,至少在正式演出前15天向“白玉兰戏剧奖”组委会办公室申报。
(三)当年度每个参评主体参评剧目限报3台,每台参评剧目限申报1次,且不可超过3个奖项;每位参评演员限报1次。申报的参评对象与奖项一经受理确定后不得更改。
(四)参评主体需向“白玉兰戏剧奖”组委会办公室提供观摩票45张,以便组织评委会、监督小组成员观看。
(五)参评主体须提供参评演员相关艺术资料,包括参评剧目的剧照及生活照(各5张,高清电子版)、演出视频(5套,应在申报第一时间递交),提供内含5分钟参评剧目精彩片段、参评单位简介、剧目介绍、个人简历及角色评价等艺术资料的电子版。同时需提供由参评主体所在地区宣传文化服务单位之一(宣传部、文化主管部门、文联、戏剧家协会等)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参评白玉兰戏剧奖的剧目可为一台新创作的大戏或整理改编的传统剧目,也可为一台折子戏专场(除昆剧、芭蕾舞剧外,其他剧种其中至少含一折新创作的小戏);已获得过主角奖项的参评者,必须以原创完整剧目参评。
(七)凡参评过的演员因未获奖而重新以原参评剧目中的角色参评的,该剧目须演出两年以上,剧目要有重大修改,演员表演要有明显提高。
四、视频资料的保存及使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及监督电话:(021)62483323*274;
联系人:沈兴莹13524283817
电子邮箱:baiyulanxijujiang@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1001室
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组委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