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自己主动送上门来,是该杀还是该放?

文摘   2024-09-26 18:57   上海  

    上篇讲了不杀生就是首先不杀人,其次是不杀野生动物。说是野生动物,其实包括万事万物在内。这里所说的万事万物一般是指天生的,并非人造的。当然,不杀人造的或人养的,那就更好。但一般人养的,都是用来吃的,也就是说,最后是要杀的,这不算是杀生,只是为人提供食物的一条途径。但宠物和干活的除外,因为宠物是供人观赏或都人乐的,干活的是减轻人的体力劳动,因此,杀,于心不忍,有负罪感。

    有网友留言说:“刚皈依时,去一个朋友的小闭关房,想在里面打坐一晚,里面漆黑,蚊子无数,心想完蛋了,五戒受了,不能杀生咋办。咨询了一位姐姐,她说你跟他们沟通,你不杀他们,让他们也别咬你,第二天一早身上没有包。应该这么感觉,我们不害怕,就不会释放出杀他们的念,就没了对抗,是可以和平共处的。比如有人怕蛇,见到了就会立刻做出防御姿势,就已经对立起了杀心。后来某一天理解了一句话:心平则世界平。当然这里看包含很多方面,在这里也适用。”

    热心网友开玩笑说:“机缘巧合?蚊子正好那天吃素。”

    其实,这主要是没有搞清楚蚊子的特性:只有母蚊子才吸血,公蚊子是不吸血的。因此,这并不是给蚊子传达不杀的意念,就能改变蚊子不吸血事实,只能说没有被咬,那里全是公蚊子。如果是母蚊子,不要说只传达不杀的理念,就是跪下虔诚地求蚊子也无济于事,也会被咬,其原因就是人血在母蚊子的食谱中,并且送上门来。

    那么,万事万物的食谱是谁定的呢?

    是造物主。

    因此,万事万物只要在自己的食谱中开杀戒,就不算是杀生,算是生存所需。用现代的话讲就是弱肉强食,用中医的话讲就是相生相克。

    现实生活中,野生动物见到人都会躲得远远的,但也有愣头愣脑的送上门来的,又该如何处理呢?

    先来看看姜子牙是怎么处理的,在《封神》中有这样的描述:

    “话说子牙人马来至黄河左右,报知中军。子牙吩附:“借办民舟,每只俱有工食银五钱,并不白用民船一只。”万民乐业,无不欢呼感德,真所谓时雨之师。子牙传令:“另备龙舟一只,装载武王。”子牙与武王驾坐中舱,左右鼓棹,向中流进发;只听得黄河内,白浪滔天,风声大作,把武王龙舟推在浪 颠播。武王曰:“相父!此舟为何这等掀播?”子牙曰:“黄河水急,平昔浪发,也是不小的;况今日有风,又是龙舟,故此颠播。”武王推开舱门:“俟孤看一看何如?”子牙同武王推舱一看,好大浪,怎见得?有诗为证:“洋洋光浸月,浩浩影浮天;灵派吞华岳,长流贯百川。千层凶浪滚,万叠峻波颠;岸口无渔火,沙头有鹭眠。茫茫浑似海,一望更无边。”话说武王一见黄河白浪滔天,一望无际,惊得面如土色;那龙舟只在浪 ,或上或下,忽然有一旋窝,水势分开,一声响亮,有一尾白鱼,跳在船舱 来,就把武王吓了一跳。那鱼在舟中,左迸右跳,跳有四五尺高。武王问子牙曰:“此鱼入舟,主何吉凶?”子牙曰:“恭喜大王!贺喜大王!鱼入王舟者,主纣王该灭,同室当兴,正应大王继汤而有天下也。”子牙传令:“命庖人将此鱼烹来与大王食之。”武王曰:“不可,仍命掷之河中。”子牙曰:“既入王舟,岂可舍此?正谓天赐不取,反受其咎,理宜食之,不可轻弃。”左右领子牙令,速命庖人烹来,不一时献上。子牙命赐诸将,少顷风恬浪静,龙舟已渡黄河;只见四百诸侯,知周兵已至,打点前来迎接武王。”

    注意这句话:“天赐不取,反受其咎,理宜食之,不可轻弃。”

    也就是说,白鱼跳上武王的龙舟,是上天奖赏周朝仁义之师的最好礼物,如果放回黄河,则是辜负了上天的一片好意,有可能因此而受到惩罚。因此,大家一定要理清楚其中的道理,否则,自讨苦吃。

    就好比将士们打了打胜仗,皇帝派人送来犒劳品,而将士们不吃,原封送回给皇上,想想看:这是嫌礼物轻,不给皇帝面子,来了个烧鸡大窝脖呢?还是居功自傲,不把皇帝放在眼里呢?也就是说,是把皇帝送来的犒劳品吃了,皇帝会高兴,还是把皇帝送来的犒劳品原封送回给皇帝,皇帝高兴呢?

    那么,问题来了,上天为什么要把修炼上千年或上万年的野生动物送给品德高尚之人呢?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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