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者照药方治病也会杀人?

文摘   2024-10-28 17:35   上海  

    上篇讲了西医要临床试验,而中医却不用的原因是:西方的老祖先没有给西方留下医学方面的宝贵资料,因此,现代西医所用的西药只能在临床中慢慢试,慢慢验证,用的时间长了,才慢慢了解其药性;而中药就大不相同了,有圣人神农“尝百草”。神农把中药的药性全部说透了,因此,具有大智慧的中医都能根据神农的讲义深悟其中的玄机和奥妙,进而给出最佳的药方,只祛病而不损正,因此,中药制剂不需要临床试验,只需要辨证就行了。

    就如同张三的老祖宗没有给张三留下遗产,张三想过好的生活,就只能自己打拼;而李四的老祖宗给李四留下巨额财产,李四就有更多的选择机会:可以选择自己打拼,也可以踏踏实实工作,当然,也可以坐享其成,而不是把老祖宗留下的巨额财产扔到一边,像张三一样想白手起家。

    现在的国人就是这样,把自己的巨额财产(中医)扔到一边,跟着西方学刚兴起没多少年的西医,其结果大家都看到了......

    关于寒凉之剂和温热之剂在临床上的运用,都可以起死回生,在《医林误案》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个病例:

    方XX,男,3岁。忽染痢疾重症,服葛根芩连汤、黄连汤苦寒重剂,热势顿挫,但一派虚寒脾败之象却旋然而起,随改用附子理中汤,一剂症情好转,再剂则烦躁不安,更医又进芍药汤,患儿药未尽剂而亡。

    辨析:小儿机体柔嫩,气血未充,经脉未盛,神气怯弱,精气未足,在生理上表现为“稚阴稚阳”之体,病理上表现为“易虚易实”、“易寒易热”的特点。因此,小儿用药稍有不当,不仅可以损害脏腑功能,并可促使病情剧变。吴鞠通在《解儿难·儿科总论》中特别指出:“其用药也,稍呆则滞,稍重则伤,稍不对证,则莫知其乡......。”此患儿暴染痢疾,证属湿热,用葛根芩连汤方虽无误,但三岁纯阳之体,不耐苦寒重剂,故见一派虚寒败脾之象,病情由实转虚,正气大伤。此时用附子理中汤亦属对证,故“一剂症情好转”。《内经》曰:“热无灼灼,寒无仓仓。”前贤亦谆谆告诫:“治热当令热去而不冷,治冷当令冷去而不热。”虚寒证情好转,即应重新辩证处方,不可重投大热之剂,故“再剂烦躁不安”,由寒转热,终不堪寒热重剂频投,致生生之气戕伐而亡。诚如万密斋所说:“邪气未除正气先伤,可怜嫩草不耐霜。”

    此病例为方药中教授在北京中医研究院研究生班授课时讲述。方老师青年学医时得此子,服寒热重剂而亡,他以此沉痛的教训说明小儿稚阴稚阳之体,病情易寒易热,易虚易实,临证用药务必要注意轻、巧、灵活。董廷瑶在《幼科刍言》中提出的小儿用药六字诀:“轻、巧、简、活、廉、效”,在儿科临床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从中可以看出:先服的葛根芩连汤、黄连汤是苦寒重剂,这才热势顿挫,但有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一派虚寒脾败之象;而附子理中汤是大热重剂,一剂症情好转,说明虚寒脾之象败马上被赶走。可见中药是立竿见影,只要对证,就能药到病除,唯一的缺憾就是战场没选对,因为战场就是3岁小儿的肉体,这么嫩的肉体,怎么能经得起极寒极热的折腾,死于医者之手。然而这个医者是小儿的生身父亲“方药中”,“方药中”用医术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实属可悲。搜一下:“方药中”,跳出这样的百科:方药中(1921-1995),重庆市人,原名方衡,中医学家。从医50余年。在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临床研究方面,成就突出。 系统地阐述了中医理论体系的基本内涵,对中医气化学说进行了创新性的研究,同时,对辨证论治规范化提出新设计。参加创办并长期主持全国中医研究班、中国中医研究院研究生部的工作,培养了一批中医高级人才。临床长于肝病、肾病以及若干疑难病症的治疗。1995年病逝,终年74岁。

    想想看:医者照方都会出现失误杀人,更何况不懂医理和药理的人照方治病呢?!!!

    那么,既然照着药方治病也能杀人,难道老祖宗留下来的药方就不能用了吗?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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