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保姆盗窃雇主财物被判刑!

政务   2025-01-27 16:11   江西  


近年来,家政行业在给许多家庭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一些保姆利用在雇主家工作的特点,受一己贪念驱使,将罪恶之手伸向雇主的钱财。近日,南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保姆盗窃雇主财物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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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71岁的被告人李某某作为保姆在被害人张某家中工作,2023年5月,李某某在工作期间将雇主家一楼卧室柜子中的一根金手链、一个银质八角锁等物品放入自己衣服口袋内盗走。经查,金手链为7.33克,价值约3562元;银质八角锁约80克,价值约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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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南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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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家政服务在便利大家的同时,也应该保持警惕之心。消费者在挑选家政人员时,应提高警惕,妥善保管家中财物。家政行业从业人员更要遵循法律和行业相关规范,不触碰法律底线。





来   源 丨南城县人民法院

一   审 丨 官   怡

二   审 丨 吴国龙、吴   琛

    丨 黄凌云

南城政法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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