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场看似普通的“好友”相聚
背后却隐藏着金钱游戏
突破法律的底线
最终只会
锒铛入狱,人财两空
南城县男子邓某最近有点烦,刚过完年,囊中羞涩。自己一没文凭,二没手艺,想找个工作真的不容易。随便找个工厂拧螺丝,又觉得太辛苦,而且来钱慢。思来想去,邓某忽然来了“灵感”。身边有几个朋友喜欢“滚筒子”,自己组织他们赌博,然后抽渔利,这不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
说干就干!邓某马不停蹄的到处寻觅合适场地,想到自己曾经到过金溪县左坊镇的一处村庄,那里人烟稀少,是个好地方。邓某来到金溪县左坊镇后经人介绍,很快便租下一处无人居住的民房。邓某自己接通电线,购买了灯、麻将牌、饮料、槟榔等物品,便联系人员前来赌博。当晚邓某就抽到了2800余元的红钱。尝到甜头的邓某又先后在南城县青山陂一处民宅、南城县麻港村一处民宅组织人员进行赌博。
图片来源于网络
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邓某共获利14000余元。经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赌博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赚钱千万条,劳动第一条”。好逸恶劳,妄想通过赌博、开设赌场赚钱暴富,只会让自己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果发现身边有参与赌博、开赌场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您的一个小举动,可能挽救的是一个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来 源 丨南城县人民检察院
一 审 丨 官 怡
二 审 丨 潘志文、吴 琛
三 审 丨 黄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