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2024年10月10日,北京德和衡(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璐琪受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邀请开展《民法典》之物权编重点解读培训讲座。
“物权法律制度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在民法典各分编中排在第一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结合现实需要,物权编进一步完善了物权法律制度。”培训中,陈璐琪律师围绕《民法典》物权编中的通则编、所有权编、用益物权编、担保物权编及占有编等5个分编展开了生动细致的培训讲解。
物权法律制度鼓励和激发人们积累财富、创造财富;物权法律制度承认保护和鼓励我们每个人的爱才之心。对于我们每一个自然人而言,物权法律制度以有恒产者有恒心为立法根基,旨在保护和激发个人对财富的进取心,是民事主体,积累财富和创造财富的动力源泉。
本次培训内容既生动又深刻,不仅紧贴生活实际,更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指导性,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参训职工对于《民法典》物权编法条的认知,更让全体职工明确了物权保护中常见的权利界限,为职工们维护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 陈璐琪 /
专职律师
教育背景:黑龙江大学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劳动争议解决、人力资源风险防控、重大民商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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