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H·业绩
由北京德和衡(昆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付英博律师、刑事业务中心执行总监黄玺律师共同承办的一起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涉案当事人Y某于2023年11月2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日前,Y某已经依法释放,重获人身自由。
01
案情提要
当事人Y某因涉嫌强奸罪一案,于2023年11月2日被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刑事拘留,2023年11月5日,我所接受当事人家属的委托,指派付英博律师、黄玺律师作为涉案当事人Y某的辩护人。
02
辩护经过
在接受当事人家属的委托后,辩护人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Y某的陈述,认真对其陈述予以记录,做好首次会见笔录,并在初步掌握案件相关情况后,与当事人冷静分析案件的可能性、涉案罪名及量刑幅度,同时从专业角度向当事人浅显易懂、深入浅出地对相关法定程序、法律法规作出及时解释。
在法定拘留期间,辩护人抓住黄金时间奔走于公安机关、检察院、看守所之间,多次会见当事人以与其保持良好的沟通,同时积极向公安机关深入了解案件全貌。也正是由于辩护人对全案细节的“刨根究底”,才让辩护人发现了案件中能够让当事人有极大可能不构成犯罪的关键疑点。辩护人果断整理办案思路,形成系统性的书面法律意见,在公安机关把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请逮捕后,于2023年11月10日,辩护人争取与承办检察官面对面沟通,并向检察院提交了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辩护人坚定地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结合现有证据以及案件事实来看,当事人Y某不存在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后又围绕本案关键疑点,针对强奸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审查逮捕必要性等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力求与检察机关产生高效、专业的沟通结果。
在结束以上工作后,辩护人随即会见了当事人,一方面向其反馈辩护工作和案件情况,更重要的是稳住当事人的心态并予以其充分的情绪支撑,这样既提高了辩护工作的效率,也保障了综合办案的质量。
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对Y某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2023年11月16日,Y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释放,于同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2024年5月11日,因期限届满,公安机关依法对Y某作出解除监视居住的决定。当事人Y某,现已经重获自由回归社会。
03
案件复盘
在办理涉及个人隐私、较为敏感类型的刑事案件时,辩护人迎难而上,以专业、敬业的执业态度,通过实事求是、探究事实真相的有效辩护路径,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最大程度上做到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令本案达到了极佳的辩护效果。
04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律师寄语
法律是公平的秤,秤出是非,秤出公正。作为一名辩护律师,真正需要具备的不仅是法律的深度,更需要的是辩护人的温度。对每一个案件的细致,对每一份证据的用心,对每一位当事人的负责,就是身为一名律师应尽必尽的责任。
/ 付英博/
副主任|权益合伙人
合规与企业法治业务中心总监
昆明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昆明市律师协会军民融合委员会委员
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
擅长领域:刑事案件辩护、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
其他资格证书:企业合规师(高级)
电话:13888375252
邮箱:fuyingbo@deheheng.com
/ 黄 玺/
专职律师
刑事业务中心执行总监
教育背景:云南大学法律硕士
其他资格证书:企业合规师(高级)
擅长领域:刑事案件辩护、合同纠纷、企业合规
电话:18487137858
邮箱:huangxi@dehe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