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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朋友圈,看似只是随手发布,却可能因为内容不当惹上官司。最近,广州中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光是发朋友圈就被判赔2万元!
——中国青年报
小丽和小芳原本只是普通的同事关系,在同一家公司担任不同部门的经理。2023年,小芳因为种种原因对小丽产生不满,开始了她的"朋友圈复仇计划"。
整整一个多月里,小芳在朋友圈发布了40条针对小丽的内容。这些内容不仅包含侮辱性的文字,还精心配上了小丽与异性的合照,甚至将这些照片进行恶意剪辑和配文。她还直接曝光了小丽的私人手机号码,并暗示小丽存在作风问题,导致小丽收到大量骚扰电话。
由于小芳的微信好友圈中有大量公司的领导和同事,这些言论很快在办公室里传开。小丽每天都要面对同事们或躲闪或异样的眼光,压力之大让她不得不去医院寻求心理治疗。
医生诊断她已经出现明显的抑郁症状,建议她立即休息两周进行调养。但即便在这段时间,朋友圈里的"炮轰"仍在继续。
迫不得已,小丽选择了法律途径维权。她收集了所有朋友圈截图,整理了相关证据,将小芳告上了法庭。
离婚后的"报复性发帖"
广西来宾,另一起类似的案件也在上演。2024年5月,唐某与张某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的唐某因为想提前拿到补偿金,遭到前夫张某拒绝。
一怒之下,她在朋友圈上演了一出"狂飙":不仅公开张某及其父亲、姐姐的真实姓名、手机号码和微信号,还发布了微信聊天截图,甚至添油加醋地编造内容,对张某一家进行人身攻击。这些内容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给张某一家造成了严重的困扰。
发个朋友圈也能被告?法律解析
面对这种情况,法院的判决十分明确。在小丽和小芳的案件中,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小芳删除40条朋友圈,在朋友圈连续十天公开道歉,并赔偿小丽2万元精神损失费。小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仍维持了原判。
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指出:现有证据完全无法证实小丽存在被指控的任何不当行为。小芳不仅发布带有侮辱性质的文字,还公开他人照片和个人信息,这种行为明显具有损毁和贬低他人名誉的性质。
考虑到双方是同事关系,有共同的社交圈子,这种诽谤行为对小丽造成的伤害更为严重。法院认为,朋友圈虽然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但也属于信息网络传播范畴,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唐某的案件中,法院同样认定其行为构成侵权。虽然双方曾经是夫妻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因为家庭矛盾就在社交媒体上肆意损害对方名誉。最终,通过法院调解,唐某需要连续三天在朋友圈公开道歉,并赔偿张某5000元。
近年来,朋友圈已经从简单的社交平台,演变成了某些人发泄不满、报复他人的工具。
但朋友圈从来就不是法外之地,它不是发泄情绪的垃圾场,也不是报复他人的战场。
一些网友说:"现在连发朋友圈都要战战兢兢了。"其实重点不在于不敢发,而在于要善意发。朋友圈的初衷是分享,而不是伤害。
对于这些案例,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