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系
•保险性质相同:车上人员责任险和商业三责险都属于商业保险范畴,是车主在购买交强险等强制保险之外,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状况自愿选择购买的保险产品,用于在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发生时提供经济补偿。
•都是责任保险:保险法第65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二者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车上人员可视为特殊的第三方)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事故触发条件相似:通常都需要被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碰撞、倾覆等,才会触发保险赔偿机制。
区 别
•保障对象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的是被保险车辆上的驾驶员和乘客,即车内人员。商业三责险保障的是因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车外第三方,不包括被保险车辆上的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赔偿范围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主要赔偿车上人员因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商业三责险的赔偿范围包括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直接损失,如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对方车上人员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以及第三方的其他财产损失等。
•责任限额确定方式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一般是对每个座位分别设定赔偿限额,车主可以根据需求为每个座位选择不同的保额,如每个座位1万元、2万元、5万元等。商业三责险的责任限额通常是一个总的赔偿限额,常见的有50万、100万、200万等。
•保费计算方式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费=单座责任限额×投保座位数×费率。商业三责险的保费通常与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种类、保额等因素相关。
•理赔方式不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理赔是保险公司向本车车上受伤人员或其家属进行赔偿。商业三责险是保险公司向事故中的第三方受害人或其家属、以及第三方财产损失的相关方进行赔偿,通常需要通过交警事故认定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