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处置房地产项目烂尾风险和后续开发建设有关事项发布新政,市区范围内(不含湾沚、繁昌,下同)已办理规划、施工建设手续但存在烂尾风险,通过自主转让、司法处置等方式引入新市场主体实施后续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最小单元为楼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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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如下(详细规则及邀请请扫码获取全文查看):
一、主要包括以下四类情形:
1.停工两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
2.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穷尽手段后仍无法纳入“白名单”的房地产项目;
3.项目销售比例较低且无市场前景的房地产项目;
4.严重资不抵债的房地产项目。
二、支持政策
1、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重新办理规划施工许可手续。
3、办理土地使用权(含在建工程)转移和抵押登记及房屋预售变更。
4、强化司法处置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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