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院应邀出席中国人民大学-日内瓦大学第十一期中欧欧洲法项目开班仪式

政务   2024-11-08 20:41   江苏  


11月8日下午,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中国人民大学-日内瓦大学第十一期中欧欧洲法项目开班仪式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举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管委会副主任、中法学院副院长徐星美,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亦文,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高校合作发展局副局长沈浈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苏州)主任马树立出席活动并致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通过线上视频的方式作总结讲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港澳台)交流工作委员会主任、中欧欧洲法项目负责人石佳友主持活动。


蔡绍刚向成功入选第十一期人大-日内瓦中欧欧洲法项目的各位同学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苏州法院工作、不断推进中国人民大学与苏州法院交流合作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衷心感谢。苏州国际商事法庭成立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受聘为法庭专家委员,为苏州的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人大-日内瓦中欧欧洲法项目”也在苏州国际商事法庭设立了实习基地,一批又一批的优秀学生既在法庭积累了实践经验,也为法庭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会上,蔡绍刚结合对新时代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理解,对全体学员提出三点期望。

一是筑牢知识根基,努力成为国际规则的精通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高水平涉外法治建设,高水平的涉外法治离不开高水平的涉外法治人才,高水平的涉外法治人才需要筑牢扎实的法律素养。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人大-日内瓦中欧欧洲法项目”,是培养高端涉外法治人才的重要载体。希望同学们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刻苦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锻炼新能力,不仅要熟悉本国法律,更要精通一个或多个域外法律体系,并且能够运用域外法律、国际法律知识从事涉外法律实践,争取早日成为一名能够有效参与和推动涉外法治建设的栋梁之才。

二是厚植家国情怀,勇当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为规则之争,法治越来越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要手段。希望同学们在未来的涉外法治工作中,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始终牢记“服务国家需要、维护国家利益”这一“国之大者”,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具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国际斗争,坚定地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三是树立国际视野,争做全球治理的参与者。当前,我国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竞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希望各位同学“睁开法眼看世界”,切实做到“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对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国际格局演变大势的国际规则、国际机制,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提出改革方案,不断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同学们将来有机会进入国际组织工作,具体参与国际事务处理。希望大家能借助于国际组织平台,积极参与国际治理和国际规则的制定,切实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推进全球治理领域的良法善治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力量。

会上,石佳友宣读了2024年度康达(苏州)国际组织优秀实习奖名单,蔡绍刚、马树立共同为获奖代表:国际电信联盟实习生刘茜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实习生王思懿颁奖(第十一期学员代表代为领奖)。日内瓦大学法学院项目负责人Thomas Schultz以视频的方式致辞。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法语教研中心副主任林婷,教师代表朱波等参加活动并致辞。与会人员还观看了第十批“中欧欧洲法项目”学员汇报视频,听取了学员代表的汇报交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及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相关负责同志,苏州中院国际商事审判庭及办公室负责同志,第十一期“中欧欧洲法项目”教师代表及全体学员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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