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第二调研组专题调研苏州法院金融审判工作

政务   2024-10-24 21:49   江苏  

10月23日至2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第二调研组专题调研苏州法院金融审判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名誉主任公丕祥,副主任委员何方、谢国伟,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徐清宇,委员、第二调研组召集人孙道林参加调研。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索文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毛元龙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在苏州中院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关于精准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围绕进一步发挥金融审判职能,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进行交流研讨。


公丕祥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苏州法院牢牢把握金融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坚定不移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建设、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丕祥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重大部署。希望苏州法院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工作规律特点,强化担当、勇于创新,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踏实的作风,奋力开创金融审判工作新局面,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上下更大功夫。坚持依法服务大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找准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坚持改革创新,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金融司法的服务保障和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求真务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锤炼扎扎实实、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是在推动金融审判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强化金融治理协同意识,持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作沟通,进一步提升金融审判和金融监管工作合力,推动构建金融市场协同善治新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金融风险评估预防,真正实现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充分发挥市场化解纷等机制在诉前调阶段化解纠纷的优势,积极引入商事调解组织等参与市场化、社会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探索“预查废”机制,高效化解金融纠纷。

三是在提高金融审判质效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金融政策方针,紧紧围绕金融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金融审判数字化水平,积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金融案件审理和纠纷解决,切实提升金融案件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加强金融审判经验总结,进一步加强裁判尺度统一,为全面提升案件质效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发挥好金融审判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处理化解金融纠纷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指引。

蔡绍刚汇报了苏州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情况。他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强化司法与金融协调配合,为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2年至2024年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金融商事案件61753件,审结61510件,标的额608.89亿元;审结金融犯罪案件345件,判处罪犯581人;执结金融案件27891件,兑现金融债权181.45亿元。4个集体、5名个人获评全省法院金融审判工作先进。

蔡绍刚表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法院金融审判工作要在理念更新、机制创新、审判质效提升、纠纷多元化解、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改革创新,不断提升金融审判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务保障苏州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走在前、做示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依法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深化金融改革,更好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市,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苏州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树立正确金融审判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实体经济理念,通过司法裁判强化金融回归本源的司法导向。牢固树立服务金融市场发展理念,通过对金融违法行为效力的否定性评价,引导市场主体回归理性预期,促进金融市场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是持续提升金融审判质效。充分发挥金融司法规则引领功能,创新金融审判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分离式裁判”和“要素式审判”,积极完善金融纠纷简案快审快结审理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加大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开展金融债权清收专项执行行动,坚决打击逃废金融债权行为。

三是持续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保持惩治金融犯罪高压态势,对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数众多、社会危害较大的金融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罚,彰显刑罚功能,形成强有力震慑。加大追赃挽损、资金清退和财产刑执行力度,有力维护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保护和规范民间借贷,加大对职业放贷、非法转贷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净化民间融资环境。

四是持续完善协同治理机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健全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参加、社会力量参与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机制。积极争取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行业调解组织的支持,努力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覆盖。协同开展金融乱象行业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共同强化对“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惩治。

五是持续提升金融解纷数字化水平。充分发挥智慧法院苏州模式优势,打造金融审判场景应用,用智能化成果赋能金融案件审理和纠纷解决。积极适用“未来法官助手”司法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在线办案平台,扩大“异步质证+同步庭审”办案机制应用,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全市金融审判领域的深度运用,切实提升金融案件审判质效。

六是持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双向交流,建立金融审判专家咨询库,完善金融专家陪审制度,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金融审判人才。进一步加强对下业务指导,通过条线例会、发改案件沟通机制、“法答网”平台、案件质量评查等多种载体,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

 

会上,苏州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沈莉菁,昆山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殷博文,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金融审判庭庭长郭路分别作汇报发言。

 

与会代表委员对苏州法院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助力苏州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从强化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协作、健全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强化科技赋能司法审判提质增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考察了苏州中院助企发展司法服务中心、企业重整中心、苏州互联网法庭等场所,详细了解苏州法院在提升金融审判质效、强化科技赋能金融审判、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及成效。

在苏州中院助企发展司法服务中心和企业重整中心,调研组听取了两个中心的职能作用、工作流程、运行情况、人员配置及实际成效等相关工作情况介绍,对苏州中院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一站式解决企业司法服务需求、困境企业重整救助,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探索实践予以高度评价。

在苏州互联网法庭,调研组一行走进诉讼服务区、审判法庭及法庭办公区域,认真听取了法庭自成立以来在案件办理、诉讼机制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介绍,重点了解了互联网金融案件的审理情况。

在苏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诉讼服务受理和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情况介绍,对苏州法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创新举措留下深刻印象。

在苏州中院,调研组一行还认真听取了“未来法官助手”——司法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在辅助开展电子阅卷、庭审辅助、一键生成法律文书、文书质量自动检测等方面的功能介绍,对苏州法院以数字化赋能司法审判工作,着力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助力提升审判质效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调研期间,调研组实地走访了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融科技创新中心、苏州东瑞制药(控股)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的金融司法需求,认真听取广大市场主体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一行还实地参观了南京大学苏州校区,详细了解学校的建设情况,认真听取关于校地合作新模式取得的成效。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段晓娟参加调研。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刚、杨晓春,苏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琦,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党工委副书记古公亮,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高小刚,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建东,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万江,苏州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相关板块、相关单位负责人分别陪同相关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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