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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老蒋一家正为儿子的婚事焦头烂额。小天,一个即将步入而立之年的年轻人,婚姻大事却一直没有着落。看着儿子日渐增长的年龄,老蒋夫妇心急如焚。就在这时,他们得知了魏姐婚介所,一个在当地颇有名气的婚介机构,据说能将外地女子迅速介绍给当地未婚男子,成功率极高。
魏姐,这位在短视频平台上拥有众多粉丝的情感主播,自信满满地向老蒋夫妇保证,只需一个星期,就能为小天找到合适的伴侣。在魏姐的游说下,老蒋一家决定前往外地相亲。然而,这场看似顺利的相亲之旅,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波折。
在相亲的二十多天里,老蒋一家不仅花费了巨额资金,还承受了无尽的等待和焦虑。终于,在魏姐的安排下,小天与一名当地的女子见了面,并在当天领取了结婚证。随后老蒋交给婚介所一共25万元,其中女方礼金15万元,当地的媒人费6.7万元,魏姐媒人费3.3万元。
老蒋一家本以为儿子的终身大事终于有了着落,却没想到领证后的第十三个小时,女方突然提出了离婚。这个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老蒋一家措手不及,他们试图通过调解来挽回这段婚姻,但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老蒋认为,这一切都是魏姐婚介所欺骗的结果,要求退还媒人费。
老蒋回忆起魏姐当初的承诺,她曾说这里的女孩子一周就能带回家,还保证能找到合适的女子。然而,在二十多天里,魏姐却迟迟未能兑现承诺。直到最后,才匆匆安排了一场相亲,让儿子与女方领证结婚。老蒋怀疑,魏姐在介绍时隐瞒了真相,导致女方对儿子的家庭背景不满,从而提出了离婚。
为了求证这一点,调解小组拨通了女方的电话。女方表示,婚介所确实向她介绍了男方在市里有房,但并未详细说明男方的工作情况。而在领证前,她与男方几乎没有私下联系过,对男方的了解也仅限于媒人的介绍。
面对老蒋的指责,魏姐却坚称自己从未欺骗过任何人。她表示,自己从事婚介工作多年,一直秉持着诚信为本的原则。这次相亲也是双方你情我愿的结果,男方在领证前就已经知道女方的年龄和基本情况。至于媒人费的问题,魏姐认为双方已经领证结婚,她收取媒人费是合理的。
然而,老蒋却坚持认为魏姐没有如实介绍自家的背景情况,才导致了婚姻的失败。他要求魏姐退还媒人费,但魏姐却拒绝了他的要求。双方因此陷入了激烈的争执之中。
在调解过程中,魏姐还透露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她怀疑老蒋儿子是假离婚,目的是为了卷走双方的媒人费。魏姐表示,在冷静期满后,双方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去离婚,而是在七八天后才办理了离婚手续。这让她对老蒋儿子的离婚动机产生了怀疑。
然而,老蒋却坚决否认了这一点。他解释说,儿子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前往办理离婚手续,是因为工作无法抽身去当地。他坚称自己和儿子都是受害者,是魏姐婚介所的欺骗行为导致了这场婚姻的悲剧。
最终,在调解员的建议下,老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起纠纷。他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魏姐婚介所能够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这场闪婚闪离的风波虽然暂时告一段落,但它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反思:闪婚虽然满足了年轻人对于即刻获得幸福的愿望,但它也伴随着诸多潜在的风险;作为婚介机构,更应该承担起一份责任,减少因冲动结合而带来的不幸。只有共同构建健康和谐的婚姻关系,才能让更多的人在婚姻中找到真正的幸福。
这场纷争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婚姻非儿戏,闪婚需谨慎。在追求幸福的同时,不要忽略了婚姻背后的责任和风险。
婚介服务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老蒋一家与魏姐婚介所之间存在口头或书面的服务合同,该合同自双方同意并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但是,如果一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则可能构成违约。
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婚姻自由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现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原则,即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结婚。
案例中提到,小天与女方几乎没有任何私下接触便迅速领证,这种做法容易引发后续矛盾,不符合婚姻自由原则的精神。
调解与诉讼选择
当民事纠纷发生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提供了多种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协商、第三方调解、仲裁以及提起诉讼。
本案中,老蒋最终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是合理合法的选择。
综上所述,老蒋一家与魏姐之间的争议涉及到多个法律领域,包括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老蒋一家可以通过收集证据证明魏姐存在欺诈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损失。同时,这也提醒广大民众,在享受婚介服务时要保持警惕,避免盲目听信广告宣传,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本文为真实案例改编,经过AI艺术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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