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新就业形态法律关系认定规则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本文发表于《中国法学》2024年第5期,因篇幅限制,注释省略。作者身份信息为发文时信息。
在平台经济时代,新就业形态劳动管理方式产生了新的特点,从属性被赋予了新的教义学内涵,而且也为不完全劳动关系确定了基本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为构建新就业形态法律关系教义学体系提供了良好的素材,可以将其归纳为“行业类型化从属性权重顺位定性审查模式”。在“从属性+要素式”的认定思路下,发掘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在不同行业的表现形式:以用工事实为准,排除合意的影响,在考量三类从属性时遵循各行业通用的核心判断要素以及适用于本行业的个性化要素。其中经济从属性是解读不完全劳动关系的一把钥匙,可以将新就业形态法律关系精准定位并实现劳动权益靶向赋权。
新就业形态 劳动关系认定 从属性 不完全劳动关系 教义学
一、问题的提出
一、问题的提出
二、“典型案例”的判决理由归纳与典型意义
三、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从属性的教义学构建
四、不完全劳动关系的教义学体系与劳动权益保障
五、结 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