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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第27条,新增“用人单位责任纠纷”的案由。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是就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所设定的案由,此案由适用是以用人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存在或者应当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为前提,针对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对外发生侵权行为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纠纷,不能适用本案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向其工作人员追偿的,应当适用追偿权纠纷案由。
该案由纠纷案例对工作环境具有一定的风险提示意义,因此,我们选择该案由作为研究对象。选用“北大法宝”作为搜索引擎,以“2020年全国基层人民法院普通案例”为研究对象,进行了数据分析与相关问题研究。
01
基础问题
(一)什么是“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用人单位责任是指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也称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职务侵权责任,即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基于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在我国侵权法律制度中,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属于特殊主体责任,即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基于劳动或人事关系的存在而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只要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害,构成侵权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仟,而不论用人单位对其工作人员的选任、监督和管理是否存在过错、用人一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在性质上属于替代责任,“受害人只能要求替代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不得要求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承担侵权责任。替代责任人就直接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承担了侵权责任之后能够要求直接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用人单位责任纠纷”管辖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02
检索方式
(一)使用平台:北大法宝
(二)检索方式:高级检索
(三)关键词设置:
1.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2.年份:2020年
3.法院级别:基层人民法院
4.文书种类:判决书
(四)文书数量:共100篇
03
数据采集
(一)基本案例信息收集
案例信息包括:标题、程序、案由、省份及审理法院、案号、引用条文、法院观点、判决结果,详见附件。
(二)数据基础信息统计
1.审理程序统计
由上图可知,2020年基层人民法院用人单位责任纠纷案主要适用一审程序和简易程序,其中,一审程序33件,简易程序67件。说明用人单位责任纠纷案往往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2.地域分布图
由上图可知,2020年基层人民法院用人单位责任纠纷案多发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吉林省、河南省、广东省,其中,宁夏地区最为多发。
3.标的额统计图
4.引用条文统计
根据下图可知,最常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04
典案分析
戴志雯与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金阊街道办事处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确定被告是否是原告的用人单位,即是否有明确的权力义务关系;
2、原告是否能证明其经济损失的具体情况。
裁判规则:
以存在具体的劳动关系为准确定权利义务关系
风险提示:
对个人,起诉的被告与原告须有明确的权力义务关系;若提起经济赔偿,需要有具体证据证明经济损失情况。
邓华辉与吴川市冠诚羽绒有限公司、潘太生、吴川市永业水洗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潘土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
裁判思路:
1、首先确定有争议的案由为“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2、确定原告的损失:首先对司法鉴定予以釆信,其次确定原告为农村户口,适用农村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赔偿损失;
3、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事故责任的承担大小;
4、按照事故责任承担大小确定赔偿数额。
裁判规则:
根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和事故赔偿责任确定赔偿数额。
风险提示:
对个人,若自身不具有资质而参加施工且不做好防护措施,而因此受伤,自身承担大部分责任;
对机构,当签订承揽合同之时,应审核对方是否具有资质。
丁君与海城市公安局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且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的侵权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判定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裁判规则: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风险提示:
对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提醒其注意,尽量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
杜向臣与齐齐哈尔市亨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齐翔建工集团翔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确定两个被告之间的关系,为分包关系;
2、根据合同约定由分包人承担事故责任;
3、原告事故由发包方员工的过失造成,而员工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4、分包人与发包人各承担50%赔偿。
裁判规则:
工作人员由于职务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
对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提醒其注意,尽量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
范某诉苑克发、延边海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确定事故双方责任划分;
2、确定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以及工作人员确实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
3、用人单位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并增加了第三人责任险,事故符合赔偿范围,故用人单位可以恒根据该保险合同的约定可以直接向南京市财产保险分公司主张权利。
裁判规则:
根据责任大小划分赔偿数额,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应由工作单位负责。
风险提示:
对单位:
1、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提醒其注意,尽量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
2、可以投保责任险,降低风险。
冯功奎与盖州市团山管理区李漠洛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确定冯功奎是在执行工作过程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所以应该由村委会承担责任;
2、但冯功奎本身存在重大过失,则应承担主要责任,村委会承担次要责任。
裁判规则:
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过程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应以由工作单位承担责任为原则,但若工作人员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则应承担主要责任。
风险提示:
1、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提醒其注意,尽量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
2、工作人员本身存在重大过失,承担主要责任。
冯俊娥、田子煜等与三明市富鑫化工运输有限公司等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1、受害人在工作中发生事故造成死亡,平安财保公司为其承保;
2、因受害人家属的损失已超过100000元,故平安财保公司应当直接向冯俊娥、田子煜支付保险金100000元。
裁判规则:
事故符合保险范围,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
当工作存在危险时,用人单位可为工作人员投保,以降低风险。
广西建大金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利海兴、佑献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原告佑献丰与被告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后,龙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进行调解,符合规定,法院予以认确认;
2、虽然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原告应当对自己在仲裁调解行为负责,不得随意做出否定其在仲裁调解在先言行;
3、所以对于原告又以同一事由向本院主张赔偿其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是重复主张民事权利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
对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且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予以确认,当事人应当按照仲裁调解书履行。
风险提示:
1、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当对自己在仲裁调解行为负责,不得随意做出否定其在仲裁调解在先言行,当事人可以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一种诉因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但不得就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分别以不同的诉因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郭碧英与南京御尊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确认孙厚杰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所以应由工作单位承担责任;
2、认定原被告双方的责任大小;
3、根据责任大小由原告与用人单位分别承担损失。
裁判规则:
若是因工作任务而对他人造成的损害,由工作单位承担责任,且根据责任大小划分赔偿范围。
风险提示:
对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提醒其注意,尽量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
对个人,工作人员存在重大过失的会承担更多的责任。
郭建强与六福珠宝(广州)有限公司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在性质上属于对外的替代责任,该条规定是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利,并不适用于用人单位和侵权行为之间的内部归责;
2、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仅就侵权行为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内部责任而言,并非所有的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最终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3、原告在事故中存在逃逸行为,本身具有过错,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4、在简易程序中,六福公司已经承担赔偿10868.4元,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其垫付的医药费请求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
就侵权行为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内部责任而言,并非所有的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最终都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工作人员存在重大过失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风险提示:
对个人,工作人员就算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若存在重大过失,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郭某1郭某2等与洮南市大通乡中心小学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确认事故责任大小;
2、确认损失赔偿范围及大小。
裁判规则:
根据合同约定和案情确认事故责任大小,并据此确认损失赔偿范围。
风险提示:
对个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不应擅自违反规定;
对单位,应尽到对工作人员的审查义务,降低风险。
贺月桂与秦华敏、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2、确定事故损失大小;
3、认定各方过错比例;
4、根据过错比例确认赔偿数额。
裁判规则:
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2、根据过错比例确认赔偿数额。
风险提示:
对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提醒其注意,尽量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
对个人,应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履行义务。
胡凤萍与景德镇市国华彩绘瓷厂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由于侵权责任为过错责任,原告承担证明责任,因其无法举证,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2、判定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事由之日起,原告已超过诉讼时效。
裁判规则:
侵权责任为过错责任,原告承担证明责任。
风险提示:
侵权责任为过错责任,原告承担证明责任,如无法举证,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胡火焱与武汉丰宜源物资有限公司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确定陈继平的行为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事故责任大小,原告自身亦存在过失,承担次要责任。
裁判规则:
若是因工作任务而对他人造成的损害,由工作单位承担责任,且根据责任大小划分赔偿范围。
风险提示:
对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提醒其注意,尽量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
对个人,工作人员存在重大过失的会承担更多的责任。
胡名绮与宣城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绩溪阳光维修分公司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认定事故过错比例即赔偿范围;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裁判规则: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风险提示:
对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提醒其注意,尽量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
华金沅与金华市惠家菜篮子工程配送有限公司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1、确定损失范围;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裁判规则: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根据过错比例承担侵权责任。
风险提示:
对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提醒其注意,尽量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
黄兵有与王昭芳、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确认鉴定意见;
2、确认受害者损失大小;
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裁判规则: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风险提示:
对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提醒其注意,尽量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
黄秀太与振昌胶粘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
裁判思路:
1、认定被告存在过失,对于原告的损失负有责任;
2、对于原告主张的赔偿损失,原告不能完全证明,故只能支持部分请求。
裁判规则:
1、侵权损害赔偿以过失为原则,存在过失即应承担责任;
2、对于原告主张的损失,承担证明责任。
风险提示:
对个人和单位,对于原告主张的损失,承担证明责任,否则承担证明不能的责任。
05
焦点问题分析
裁判思路分析
1.综述
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以上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要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方有过错;
主体是否适格。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双方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关系,非合同双方无法要求被告方承担相应责任。
例如“王子斌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西峡县分公司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案中:
原告王子斌依据侵权法律关系主张被告邮政速递西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案由应定为侵权责任纠纷;原告诉请的损失是因为其与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未履行生效判决,以及对判决不服采取救济措施产生的,而非被告邮件未妥投而产生的,原告所诉损失与被告的邮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其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原告主张被告侵权不能成立。
在用人单位责任纠纷案中:
法院往往会先确认案由,通过对原被告的确定来认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即是否为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关系;通过陈述事实判定双方矛盾的争议焦点进行审理;
其次,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损失认定工作,包括损失类型、损失范围和大小、人员对他人造成的损失是否是在工作过程中造成、是否是因执行职务而造成;
再次,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认定各方的过错比例,根据过错比例和损失大小确认责任的承担。
2. 事故类案例
若原告非伤者本人,需查明原告是否有权对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益主张权利,即判断原告是否为适格主体:
(1)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赔偿协议
判定赔偿协议有效还是无效,若有效则按照协议约定判决。
(2)双方未达成一致,难以确定赔偿情形
a.根据原被告提供的证据,确定案情事实,就证据及相关赔偿文件计算出应当赔偿的金额,对于无权请求的应当驳回,有权请求但证据不明的不予支持。
b.判断事故发生时的行为是否为职务行为或当事人是否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若不是则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驳回诉讼请求;是则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若原告为伤者本人,则需根据过错责任进行认定:
a.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b.原告自身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及扩大存在较大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例如在“孙道才、玉环创方塑业厂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中:
被告法定代表人在指挥装运另一辆货车,原告未在被告方专业人员的指挥下进行装载,自行站在车厢上铺垫纸板,安排装货过程中又站在叉车的货叉前方危险区域,未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也未注意防范自身安全及时避让危险;同处于车厢板上的被告员工穿戴规范的安全防护服装、佩戴安全帽,原告孙道才未佩戴安全帽,并且其受伤部位为颈部,原告自身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及扩大存在较大过错。
3.资料类案例
分析当事人和用人单位对资料档案缺失所负的责任,按照责任范围判决。
4.财产类案例
根据原被告提供的证据,确认基本案情。在用人单位纠纷案例中,主要是对员工的侵权行为是否为职务行为进行确认,判断标准如下:
第一、行为实施时间、实施地点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
第二、行为是否有单位的授权或足以使人相信有单位的授权。
第三、行为所得收益是否归于用人单位。
第四、用人单位是否明知该行为。
第五、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若符合该标准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否则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驳回诉讼请求。
例如“吴超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案中:
被告职工杨湘萍在工作过程中向原告借款,造成了原告损失。该损失虽主要由杨湘萍引起并导致,但该损害发生在杨湘萍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特定时间与场合;且本案被告在杨湘萍账户往来异常的情况下安排杨湘萍从事业务并放任杨湘萍在从事业务的过程中擅自向储户进行巨额借款并造成储户损失,被告对杨湘萍未尽合理审慎的管理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综合考虑本案实际情况,应由被告对原告刑事判决书确定杨湘萍应退赔原告经济损失承担15%的责任为宜,即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97500元。
裁判规则总结
1.法院判决的法条依据主要来源于以下几部法律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用人单位纠纷基本属于民事范畴,因此对《民法通则》《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引用最为广泛。其次,用人单位纠纷的大多数案例为事故类的案例,《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也是会高频出现的裁判规则。
2.侵权损害赔偿以过失为原则,存在过失即应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就侵权行为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内部责任而言,并非所有的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最终都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工作人员存在重大过失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如郭建强与六福珠宝(广州)有限公司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中原告本身存在一定过错,所以在内部责任划分中,其与单位分别承担一定责任。
3.以存在具体的劳动关系为准确定权利义务关系:
如在戴志雯与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金阊街道办事处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案中,办事处与戴智雯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故其主张并未被法院支持。
本篇检索报告作者: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级法学专业本科生陈春季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级法学专业本科生陈心愉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级法学专业本科生钟襄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级法学专业本科生黄晨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张晋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级法学专业本科生郭璇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廖炜婷
(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编辑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级法学专业本科生易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