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水害专项培训

政务   2024-10-12 19:39   云南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和《煤矿防治水细则》,切实提升煤矿瓦斯、水害防治工作能力,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于10月12日举办了内部大讲堂,特邀2位专业技术带头人分别就瓦斯和水害防治进行深入讲解。



2名同志分别围绕2个《细则》,结合近年煤矿瓦斯、水害事故案例,精准指出了当前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详细传授了现场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并提出了加强煤矿瓦斯、水害防治的工作措施。


培训要求


要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继续强化《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和《煤矿防治水细则》及解读的再学习,熟悉掌握《细则》规定的内容,掌握隐患的表现形式,提高隐患发现能力,提升服务指导和执法检查水平。



要持续推动瓦斯、水害防治工作。瓦斯治理方面:以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为目标,高瓦斯矿井加强抽采管理、突出矿井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措施,所有矿井要坚决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水害防治方面,以“零突水”为目标,严格落实“探、防、堵、疏、排、截、监”综合防治水措施,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老空水探放“四步工作法”。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严厉打击瓦斯抽采“六假(假参数、假打钻、假抽采、假计量、假检验、假评判)、人为造成传感器失效、有透水征兆不撤人、有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强化督促指导,提升矿井灾害治理能力。督促新升级为突出的矿井,合理安排采掘部署,严格按照防突专项设计的要求开展瓦斯防治工作,实现抽、掘、采平衡。督促煤矿加强石门揭煤、过断层构造带、探放水等重点环节管控,确保措施在现场得到真落实。督促煤矿深化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进一步查清、探明采掘范围内的隐蔽致灾因素;强化普查成果应用,灾害等级该提级的必须提级,该“戴帽”的必须“戴帽”,有效持续推动灾害源头治理、超前治理、精准治理。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作者:欧立懂
▌审核:吕森
▌编辑:蓝灏
▌校对:林舒佳 邓莎莎 马艺宁





矿安云南
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警示信息发布,科技信息、文明知识宣传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