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召开务虚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剖析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强调要全面履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职责,认真落实分片分矿联系督导煤矿工作制度,督促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两办《意见》和“八条硬措施”全面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
联系督导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聚焦灾害严重、基础薄弱、问题突出的地方及煤矿,做到发现问题与管控风险相结合、压实责任与服务指导相结合、转变作风与提升能力相结合。
一是督企。重点督促煤矿企业全面树牢“简系统、强装备、夯基础、控风险、遏事故、利长远”的理念,精准普查隐蔽致灾因素,坚守综采综掘底线,聚焦水、火、瓦斯、顶板等重大灾害,找准治理路径,规范技术管理事项审批工作,适时准确更新图纸,及时报告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重大涉险事件处置情况;同时,对瓦斯等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不准的,要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重新进行鉴定。
二是督政。重点督促州市、县区政府及监管部门全面落实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责任,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联系包保县区和矿井,精准研判煤矿重大安全风险,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监管检查效能,做到州市包县区、县区包矿井,推动解决煤矿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根本性煤矿安全风险。
三是督己。重点督促联系监察员认真落实分片分矿联系督导煤矿工作制度,用好联系督导工作成果,动态掌握煤矿采掘作业情况,加强分析研判,精准综合施策,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风险和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管控、早处置,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严重违法行为,严防漏管失控。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