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政务   2024-11-19 11:37   云南  


警方公告


楚雄市公安局侦办的楚雄大楚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专案组已对本案的集资参与人进行调查核实,但因该案涉及人员较多,目前仍有部分集资人参与人未到楚雄市公安局报案或者无法取得联系。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现请未到楚雄市公安局报案的楚雄大楚商贸有限公司的集资参与人,于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楚雄市公安局407办公室登记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案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投资时签订的合同协议、还款协议、POS机小票,交款收据及相关复印件。

3.转账、汇款凭证及交易明细。

4.其它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姬警官、李警官

联系电话:

0878-3202038  



 楚雄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5日




审   核:陈 颖

编   辑:杨祯玮  

来   源:楚雄市公安局

楚雄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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