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州两级法院聚焦解决“三农”问题,精准对接农民群体、农业发展、乡村治理需求,推出安农、护农、惠农系列组合措施,为推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土地流转、邻里纠纷、村集体纠纷等涉农案件往往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在涉农案件处理中,坚持利农原则,“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从田间地头走进群众心头,高效处理涉农纠纷,为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在姚安县法院,当事人承建方和村主任双方都无奈地说。“我现在经营困难,从承租项目后只有投入没有收入,不是我有意不付,因为效益不好,我需要时间……”“我们一直都在积极扶持农户,为他们争取最优的政策,但是地租涉及民生问题,时间长了我们也无法交代……”由于涉及产业发展政策和多家农户的切身利益,法院立即将纠纷委派至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同时指派两名员额法官参与指导,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为护航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全州两级法院立足审判执行,结合辖区发展实际,创新司法措施、创优司法服务,精细化护航特色产业。永仁法院构建“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设立哲林芒果产业法律服务点暨“无讼企业”示范点,出台“服务促进花果蔬菜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元谋县法院在云南思农蔬菜种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蔬菜种业法律服务点”;南华县法院制定护航“菌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司法措施,设立“菌产业”巡回审判点5个。
蓝莓与枣子是永仁县两大标志性果品,也是当地农民的致富产业。但在雨季时期,一蓝莓公司排水侵袭枣子地,导致枣子公司的土地遭受侵蚀,枣苗遭受重创,损失严重,因此产生纠纷,诉至宜就法庭。承办法官接案后,第一时间实地勘查受损情况,听取双方企业的心声与诉求,经组织多轮深入细致的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既依法平等保护了双方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两家公司在未来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妥善化解涉土地复垦、涉农基础设施建设纠纷等民事案件,助力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以巡回审判以案释法、随案普法,增强村民保护农用地“人人有责,破坏担责”的法治意识,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合理利用、乡村产业发展。
2023年,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多个村委会的村民6人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盖临时房,涉案6人仅缴纳了罚款,未履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的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义务,已具备强制执行条件。法院最终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审 核:陈 颖
编 辑:杨祯玮
来 源: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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