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无保险
承担巨额赔偿
沙某驾驶老年代步车时,因操作不当,与步行的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沙某负全责。经鉴定,张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同时查明,沙某驾驶的老年代步车未购买交强险及商业保险。法院最终判决,由沙某赔偿张某伤后各项经济损失137818.87元,扣除已赔付的31800元,还应赔偿106018.87元。
法官提醒:老年代步车的保险购买情况较为复杂,建议车主在购买老年代步车之前,先向当地的车管所、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咨询清楚具体政策和要求,如通过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相关的非机动车辆保险,降低降低个人赔付比例,为安全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操作不当出事故
起某借了张某的老年代步车接孩子放学,因操作不当,撞到行走的学生毛某及坐在摩托车上的杨某,造成两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起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赔付杨某医疗费4505元。张某的老年代步车购买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法院最终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杨某各项经济损失5440.3元(不包含先支付的医疗费4505元)。由起某赔偿杨某各项经济损失28030.5元。
法官提醒: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起某作为青壮年且持有驾驶证,在驾驶老年代步车时仍因操作不当引发了事故。对于身体机能和反应速度相对较弱的老年人来说,更应在选择使用老年代步车前,充分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和驾驶能力,谨慎做出决定,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老人驾车伤人
子女应担责
马某驾驶老年代步车与在路边等车的张某父女发生碰撞,造成张某父女不同程度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负全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老年代步车投保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故张某父女主张的经济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理赔,如有不足部分,应由马某进行赔偿。马某系七旬老人,马某儿子作为车辆购买人,对肇事车辆疏于管理,应与马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由保险公司赔付张某父女伤后各项经济损失6448.28元;由马某及其儿子连带赔偿张某父女7528.47元。
法官提醒:子女要做好老人的日常安全提醒,多向老年人传输正确的交通安全理念,守法出行,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1. 购买合规产品。购买电动车时,应选择市场知名度较高、符合新国标,并经过3C质量认证的产品,同时应该注意检查其是否具备欠压、短路保护、过流保护等功能。
2. 参与驾驶培训。考取驾照,可以学习驾驶相关知识,并更好掌握车辆操作,方便生活的同时,也更好地了解交通规则,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 遵守交通规则。系安全带、红灯停绿灯行等,看似并不重要,实际上,它既维护了交通秩序,也可以保护驾驶人员的安全。
4.正确检查维修。使用过程当中要经常检查维护,一旦发生故障应选择专业的维修队伍,需按照产品说明书操作,选择与电瓶车、充电器、电机型号相匹配的电瓶,不可私自拆卸。
审 核:陈 颖
编 辑:杨祯玮
来 源:大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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