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14岁男孩在电梯内捂嘴并猥亵7岁女孩,警方:已拘留。

文摘   2024-11-04 22:15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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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我是小洋芋。未成年犯罪又又又发生了,今年都不知道发生多少起类似事件了,小洋芋写关于未成年犯罪新闻也不是第一篇了。


这次是一个14岁的男孩在电梯内捂嘴并猥亵7岁女孩,真的细思极恐!14岁的年纪,不好好学习,居然干出这种事。



01

电梯捂嘴

Elevator covers mouth



11月2日晚上九点多,江西景德镇乐平市某小区内,一名7岁的小女孩正准备乘坐电梯到楼下玩。


忽然,一名14岁的小男孩也尾随女孩进入电梯,并站在女孩身后。


根据监控录像显示,在电梯里,男孩不止一次想要对面前的女孩图谋不轨,第一次他朝女孩的背后伸出手,想要触碰女孩的后背。


随后电梯门打开了,男孩眼疾手快一把抱住即将出电梯门的小女孩,用一只手捂住小女孩的嘴巴,再掐她的脖子,并且把小女孩摁到在地上。


小女孩挣扎了几下,因为窒息她晕了一下,几秒钟后,小女孩醒了继续挣扎呼救。


男孩不顾小女孩的挣扎,直接把她抱出电梯,走出单元门后,刚好有人路过,小女孩就大声呼救哭闹。


男孩害怕自己的行为招来更多人的注意,于是他就选择放下小女孩,独自跑出去了。


随后,小女孩的父母选择了报警,但因为男孩是个14岁的未成年,所以不到24小时就被放出来了。



这让小女孩的家长以及其他业主非常不满,凭什么就这么轻易放过施暴者,这幸好是路人看到了,小女孩才获救。


如果当时没有路人看到呢?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11月4日上午,涉事男孩的家长在业主群里道歉,称:“小孩一直都是好好的,从来不会这个样子,那天突然像中了邪一样。现在人也带走了,大家都放心吧。就算他放出来了,我也不会让他在那边待。”


男孩家长为了表示道歉的诚意,还把用皮带抽打男孩以及男孩被帽子叔叔带走的视频发到群里。


但这显然无法得到女孩父母的原谅,女孩父母表示:每次看到这个视频心里都害怕极了,现在正在准备起诉男孩家。



根据媒体报道,男孩是该小区居民,早前就有保安疑似发现他的一些异常行为,但因为当时没有对他人造成危害,所以也就没在意。


随后保安称:“当天凌晨三点就把他带走了,第二天的下午又送回家了,今天早上(11月4日)又把他带走了。”



02

网友评论

User comments



有网友表示,自家也有女儿,看完很焦虑很心痛。


也有网友认为《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受害者,是对于施暴者从重处罚的依据!而不是对于施暴者免受处罚的依据。



“现在的未成年真的很可怕,啥都懂。”


也有网友表示,以后要是生了女儿,一定让她去学跆拳道、格斗术,用来防身。




03

后续处理

Subsequent processing



11月4日下午,乐平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


针对网传“一男子在电梯内长时间捂住一小女孩嘴巴”一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11月2日21时50分许,我局接到报警称一小女孩在电梯内被一男子猥亵。接警后,我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当日21时20分许,刘某某(男,14岁)乘坐电梯时对王某某(女,7岁)进行捂嘴并猥亵,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我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尽管如此,对小女孩的伤害已经造成了,她才7岁就遭遇到这种事,真不知要多久才能抚平她内心的伤痕。


女孩妈妈说:“我女儿不爱讲话,但就是晚上会做噩梦。”


目前,新的进展是刑事责任部分已经处理完了,但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家长没谈拢。


以下是事件发生的相关视频,请大家自行观看。




04

结语

epilogue



看完这件事,我想从两个角度出发阐述观点:


1、微观角度来说,这个男孩能做出如此无耻的行为,跟他的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


我们从小学习的《三字经》里就说过“子不教,父(母)之过”。


父母的教育对于孩子性格的养成非常重要,父母才是孩子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老师。


在上述事件中,男孩的家属表示:男孩平时好好的,那天突然就跟中邪一样。


我认为这类的说法就是借口,为自己教育不好孩子找的借口。


又或者说,所谓“好好的孩子”只是他们看到的男孩表象,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自己孩子是怎样的一个人。


我们现在的教育理念是只要读书成绩好,就是好学生。或者说教育就是棍棒底下出孝子。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成绩好能代表一切?棍棒真能打出一个孝子?那上述事件这个男孩被家长用皮带教育了一顿,他就是孝子吗?不是!


教育不应该是这么片面的!教育,教育,要先教他做人,做好人,才能培育他其他的才能。


谁才能教孩子做人呢?父母!一旦父母教不好自己的孩子,那这个孩子读再多书也没用,早晚得闯出大祸的。


2、宏观角度来说,我认为上述有个网友评论说得有道理,《未成年保护法》应该保护受害者,是对于施暴者从重处罚的依据!而不是对于施暴者免受处罚的依据。


我在看很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素材、纪录片、影视作品时,都会听到这些未成年人说相同的话:“没事,我未成年,犯了事也死不了。”


听听吧,多恐怖!本来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在这些恶魔身上反倒变成了他们的保护屏障。


真的希望未成年保护法仅仅保护真实受害的未成年人,让那些违法犯罪的受到应有的惩罚!



END

作者 | 小洋芋

编辑 | 小洋芋

来源 | 环球网;潇湘晨报,侵删

审核 | 小洋芋



小洋芋在成长
00后撰稿人,努力实现文字变现,早日奔赴诗和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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