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青岛检方点赞!8岁男童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青岛检方认为一审量刑畸轻!

文摘   2024-08-18 20:21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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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我是小洋芋。青岛8岁男童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在一审宣判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原因是检方认为一审量刑畸轻。


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

事件回顾

Event Review



2023年6月6日,山东青岛一个8岁的男童琦琦在父母给他报的武术俱乐部进行训练,期间孩子被多名教练殴打。


琦琦的妈妈曾发微信询问俱乐部负责人,琦琦现在好不好?有没有乖乖训练或者受伤?


该俱乐部的负责人就给琦琦妈妈发了一段视频。


视频中,琦琦软弱无力地瘫坐在椅子上,可能因为体力不支,不一会儿就躺在了地上。


当时负责人似乎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警告琦琦道:“你要再这样,你妈妈就一年不来接你。”


倒在地上的琦琦有气无力地说:“教练踢我才倒在地上。”


视频中的琦琦肉眼可见的虚弱,琦琦妈妈看到孩子脸色苍白,四肢无力,深感这个情况不正常,于是就赶紧打电话联系俱乐部负责人,结果电话一直没有接通。


正当琦琦家长准备去武术俱乐部时,负责人打电话过来了,说孩子叫不醒了,赶紧让家长来医院。


等到家长赶到医院抢救室门口时,三个教练也在。经过抢救,医生宣告琦琦死亡。



突如其来的噩耗让琦琦的家人无法接受,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就怎么没了。


随着警方的介入,琦琦死亡的真相也逐渐被揭露出来。


原来,案发当天,因琦琦的训练动作不规范,所以三名嫌疑人张某斌(俱乐部老板兼教练)、李某丁以及张某豪(张某斌的儿子)将琦琦捆绑起来,多次击打他的臀部、腿部,并且迟了整整二十分钟以后才将被害人琦琦送完医院。


琦琦的父亲翟先生说:“当时就知道肯定被打过了。”


家长在医院看到孩子身上、腿上、手上、脚脖子全都是伤痕,尤其是大腿,已经被打得乌黑发紫。



三名嫌疑人也在抢救室的门口被警方带走调查。


尸检结果表明,琦琦遭钝器多次击打,导致广泛软组织挫伤,是创伤性休克并肺脏脂肪栓塞死亡。


对于琦琦的突然离世,他的家人真的无法接受,据琦琦的父亲翟先生说,琦琦的妈妈现在已经患有抑郁症了。


孩子的姥爷也表示真希望用自己的命换琦琦活着。



琦琦的家人说,在拍视频的时候很明显,孩子已经快不行了,他们不救孩子,反倒在那儿拍视频!如果他们早一点把琦琦送去医院,说不定琦琦还有生还的机会。



02

案件审理

Case review



今年的4月2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庭审此案。


一大早琦琦的父亲翟先生就来到法院门口接受记者采访。



他表示此时的心情非常忐忑但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有信心为孩子讨回公道,希望判决能有一个好结果,就是从重处罚,希望判三名嫌疑人死刑。


琦琦的亲朋好友也纷纷来到法院门口,等待一审判决。


经过一系列的斗争,6月13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结果,三人犯故意伤害罪。


其中,张某斌(教练兼俱乐部实际负责人)和教练李某丁多次殴打捆绑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到主要作用,均系主犯。


但鉴于两人具有自首情节且将被害人送往医疗救治,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两人无期徒刑。


张某斌的儿子张某豪,是帮助教学,作案时间短,打击程度明显弱于同案被告人,捆绑中仅是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张某豪还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且鉴于他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对于这个结果,不仅琦琦的家长无法接受,网友也无法接受。



三个成年人对一个年仅8岁的儿童施以暴行,如此恶劣的行径却只换来了两人无期,一人缓刑,这是对道德底线的践踏。


而且,一审宣判时,两个主犯教练就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琦琦的家长也表示不服要抗诉,网友们的舆论也表示不服。



03

检方抗诉

Prosecutor's appeal



2024年8月17日,澎湃新闻的记者从琦琦家属处获知,他们近日收到了检察机关作出的《刑事抗诉书》。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量刑畸轻,由此提出三点抗诉理由:


一是青岛市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未能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原则。


三名被告人作为教练,本就对被害人负有特殊职责,是他们利用教练的身份多次、长时间殴打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


二是青岛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斌,也就是这个武术俱乐部的教练兼实际负责人,他自己不仅实施殴打行为,并授意李某丁同样实施殴打行为。


张某斌的罪责明显重于李某丁的,一审判二人无期徒刑,属于罪责刑不适当。


三是青岛检察院认为,三名被告人的投案行为具有一定的被动性。


原因是此三人在电话得知被害人昏迷的情况后,并没有立刻安排人展开施救,而是自己驾车二十分钟达到事发现场后才将被害人送往医院,且被害人送到医院以前就已经死亡,属于不积极救治,存在延误救治的情况。


况且,送医行为并没有挽回被害人的生命,所以不能对三人作出从轻处罚的判决。


在医生发现被害人存在明显异常外伤的情况下,三人才选择电话报案,其投案行为也具有一定的被动性。


目前相关案件情况进展就是这些,我们期待后续。



04

结语

epilogue



电影《第二十条》中有句经典名言:“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们希望琦琦的这个案件能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让违法犯罪之人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面对这样的恶性事件,我们必须要以严厉的法律手段严惩凶手,让所有将犯罪目光瞄向孩子的不法分子感到恐惧!



END

作者 | 小洋芋

编辑 | 小洋芋

来源 | 环球网;都市报道;大皖新闻等,侵删

审核 | 小洋芋



小洋芋在成长
00后撰稿人,努力实现文字变现,早日奔赴诗和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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