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
退役免试专升本
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申请专升本,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有关高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退役考研加1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立功免试读研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该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使用,招生规模为每年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可享应届生毕业生入伍待遇
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学费补偿、贷款补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义务兵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政策。即:按照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的标准发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市、区),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放标准发放。“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享服役津贴和补贴
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100元,第二年每月12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
享退役士兵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入伍经历可视作实习经历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来源:陕西征兵
主审: 曹登宏
主编:江喆
审核:李文颖
编辑:张姝薇
主办:西安美术学院学工部(处)
执行负责:西安美术学院西小美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