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官这四招 让两家企业再续前缘

政务   2024-10-10 22:06   内蒙古  


近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玻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维护了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强化企业间诚信合作树立了典范。


基本案情

原告(卖方)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诉称,其与被告(买房)于2016年签订了一份玻璃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特定规格和数量的玻璃,被告则应在收货后一定期限内支付全部款项。然而,被告在收货并验收合格后,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款项至今未付,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辩称,由于市场环境变化,资金链紧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剩余款项。


促成和解


证据审查与事实确认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首先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合同、交货单、验收报告、付款记录等证据进行了详细审查,确认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


分别约谈 倾听双方意见

随后,承办法官分别与原告和被告进行了深入的交谈,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和理由,特别是对被告提出的资金困难进行了细致询问,并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充分陈述。



释法明理 引导协商

在了解双方诉求和争议点后,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指出了各自权利和义务,并强调,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应严格遵守;同时也表示被告当前面临的资金困难确实存在,但这不是拒付款项的合理理由。在此基础上,引导双方进行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提出方案 促成和解

随后,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双方诉求,提出了一套调解方案。该方案对被告的付款时间和金额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考虑到被告的资金状况,给予了适当的宽限期。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同意该方案,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我肯定会按协议约定,在宽限期里把剩下的款项全都付清的,谢谢法官,这么耐心细致的为我们解决问题。”

“没想到事情能处理的这么好,谢谢法官,我们以后还能再合作!”

至此,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均表示将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来源: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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