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诵读者:彭阳县司法局
青年普法志愿者 白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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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政治和法治的关系?
在法学理论界,常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来划分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实际上,这个只是形式上的划分。从阶级属性上讲,西方国家的大陆法系、英美法系都属于资本主义法系。对于资本主义法系,恩格斯曾经指出,“法律是资产者本身的创造物,是经过他的同意并且是为了保护他和他的利益而颁布的“,这种法律对于广大民众而言是“资产者给他准备的鞭子”。当代中国法系是与资本主义法系性质完全不同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在法治上的集中体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
政治和法治从来都是须臾不可分离的,二者都属于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由其经济基础决定的。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司法,无论是法学理论还是法治实践,都有一个坚持什么样的政治理论、政治逻辑和政治立场的问题。西方国家总是标榜其法治是“政治中立”,司法是“法官不党”,这实际上不过是欺骗普通民众的说辞。政治和法治既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密不可分,又相互分离、各有不同、相对独立。
政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经济基础最直接地作用于政治,又通过政治作用于其他上层建筑,包括法律、法治。政治相对于法治,居于主导地位,政治的发展变化一定会促使法治发生调整和变化。没有政治的良好环境和条件,法治不仅不会得到保障和发展,反而有可能受到极大破坏。从某种意义上说,法治与政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在我国,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法治是政治的反映和保障。法治是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一种政治措施,自始至终服务于掌握政权的阶级的政治需要。一国执政党的政策总是其执政时期该国法律的核心内容,这些政策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后,就具有了法律的规范性和强制性,实施法律就是贯彻执政党的意志。同时,法治对政治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法治是现代民主政治实现的重要途径,着力通过良法实现善治,从而实现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和对公民权利的有力保护。法治的规范性、程序性、强制力等为国家政治运行提供了可靠保障。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党领导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通过实施法律治理国家,推动全体人民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为我国政治文明发展、政治环境稳定提供可靠法治保障,这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直接体现。
深刻把握政治和法治的关系,还必须认识到,我们坚持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资本主义的宪法及其确立的政治制度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决定着国家机器的运转,不论是君主立宪制还是议会制、总统制,都没有改变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的本质。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现行宪法,是真正属于人民的宪法,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属性,体现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得到了最广大人民拥护和遵行,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我们坚持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而不是其他国家的宪法法律。简单地用“宪政”来指代,盲目地跟着西方所谓的“宪政”跑,无异于削足适履,自毁长城。
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入推进,对我们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对我国宪法法律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法律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对我国宪法法律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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