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期)

政务   2024-12-12 18:52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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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

12

冬月十二


房产已经赠与孩子,父母还可以随意出售吗?


问:小丽与大林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共同居住的房产归独生女儿所有,待女儿成年时过户到其名下。离婚后该房屋仍登记在大林名下,不久大林擅自将其出售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大林能够随意处分赠与孩子的房产吗?


答:不能。本条规定的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体现在财产监管上,是对父母法定代理权的法定限制。本案中小丽与大林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同所有的房产赠与女儿,属于特殊赠与,虽然尚未进行过户登记,但大林无权任意撤销。大林明知该房产归女儿所有仍私自转卖,既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也侵害了女儿的财产权益,小丽和女儿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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