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促调解,及时履行促人和

文摘   2024-11-06 18:04   四川  

“王庭长,感谢你耐心地多次组织调解,没有影响到我女儿正常的学习生活,帮我们一家人把这个意外事故妥善解决了。”原告监护人感激地说道。

近日,富顺县法院永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李某某驾驶程某某所有的小型面包车与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追尾碰撞,致吴某某(本案原告,系未成年人)等三人受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此次交通事故李某某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起诉小型面包车驾驶人李某某、车主程某某及其车辆投保保险公司,要求被告赔偿原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各项费用共计14万余元。

案件审理一波三折

诉前调解被中断

“王庭长,吴某某这个交通事故案件可能调解不成了,被告保险公司对原告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不认可,申请重新鉴定。”调解员无奈将案件移交法庭。



立案受理后,为保障原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被告保险公司申请鉴定的诉讼权利,永年法庭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提交司法鉴定的证据进行质证,并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鉴定申请被撤回

“请问是永年法庭吗?吴某某的法医临床鉴定申请方保险公司没有交费,是不做了吗?”鉴定机构打电话说道。挂断电话后,法官立即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回复因为其他原因不申请鉴定,并已邮寄出《撤回鉴定申请书》。

收到申请书后,永年法庭立即重新启动诉讼程序。承办法官结合医疗票据、病历资料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材料,认真梳理案件情况,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分析,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双方对部分赔偿项目的数额有异议,完全存在继续调解的基础。

首次开庭前延期

“王庭长,不好意思。我代理的另一个案件开庭时间和本案冲突了,另外一个案件系公告案件,无法调整开庭时间。本案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目前仍对部分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有争议,故向法庭申请延期开庭。”开庭前30分钟,原告律师申请延期开庭。

法庭征得被告同意后,考虑到本案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存在调解可能,便同意了原告律师的延期开庭申请。同时考虑到原告监护人及三被告均已到庭,面对面更有利于沟通,承办法官便顺势做起了调解工作。



针对原告提出的主张,法官根据原告的赔偿明细清单逐一与保险公司代理人沟通具体赔偿项目的金额。但因原告诉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了被告保险公司的权限,其需报上级公司批准,且方案通过审批的可能性较低,此次调解最终没有当庭达成一致意见。

多次调解促和谐

在第二次开庭前,法官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意见。

“原告吴某某为未成年人,其根据法律规定标准提出的赔偿金额并无不当,希望你们能尽快向上级公司反馈,拿出一个合理适当的赔偿方案。”法官向保险公司释法说理道。

同时,法官向原告耐心地解释:“保险公司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及审批流程,主张各项赔偿都要符合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赔偿方案最终需要上级公司审批,如果你们双方都能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也能尽快赔偿你们的损失,一方面减轻你们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也能让孩子走出事故阴影,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

“按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的部分,保险公司会承担,但对于诉讼费、鉴定费这一部分还是需要由你们来承担,金额不大。”法官也向车主及事故责任人劝导道。



在法官的反复沟通和耐心协调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保险公司赔付原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3万元,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由被告李某某和程某某承担并当场支付。

此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和时间,也有效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永年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永安有年”调解品牌,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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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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