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助农追回流转费 部门联动守好“饭碗田”

文摘   2024-11-14 18:01   四川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天府粮仓”高质量发展的根基。近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富顺县某街道村民小组与四川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费纠纷支持起诉案,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守护“天府粮仓”典型案例。该案是检察机关积极履职,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的缩影。



     事情要从10年前说起,富顺县某街道8个村民小组与富顺县某生态农业公司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约定:村民小组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出租方式整体流转某生态农业公司经营,后经双方协商,某生态农业公司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四川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文化公司)。后某文化公司未支付2019年、2020年流转费220余万元,村民反映强烈。检察机关在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中了解到,该土地流转费是许多家庭重要的收入来源,流转农户以老年、欠缺劳动能力人员居多,其中五家脱贫户有返贫风险,检察机关主动担当,提前介入,及时为村民提供法律帮助。

     为尽快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检察机关引导案涉村民小组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并尝试促成诉前和解,但因分歧较大,无法达成统一意见,于是向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其中5个村民小组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在二审中,在检、法两家共同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确定某文化公司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流转费。因该系列案件关乎老百姓的生计问题,检察官定期开展案后回访,跟进了解执行进度。2022年8月,案涉款项已全部到位。已年过8旬的黄老太激动的握着检察官的手说:“太感谢你们检察官了,如果不是你们的帮助,我们都不知道如何是好。”



     习总书记殷殷嘱托,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富顺县作为传统农业大县,近年来大力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地落实,全力打造“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素有“再生稻之乡”的美誉。为保护好这片产粮宝地,检察机关切实扛起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积极履职,守护“天府粮仓”。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土地流转租金拖欠、土地撂荒等纠纷隐患及法律风险问题开展调研,形成报告反馈相关部门。与县人民法院等6家单位会签《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公证、虚假劳动仲裁、虚假农业承包合同仲裁的若干意见》,为当地土地流转合法有序、土地利用最优提供保障。协同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土地流转情况摸底,重点对流转土地面积5000亩以上及经营管理风险大的乡镇加强监督,督促乡镇政府将土地抛荒治理和村集体经济发展整合推进,通过土地流转复耕复种闲置土地2280余亩,防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



     以法治力量守护“天府粮仓”,以检察之力描绘“检护民生”画卷。检察机关将始终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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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富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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