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某某与丈夫梁某某共同生育了4个子女,分别是梁某甲(大女儿)、梁某乙(小女儿)、梁某丙(大儿子)、梁某丁(小儿子)。2020年,陈某某确诊卵巢癌,后又转移至身体多个部位,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需定期化疗,长期支付医疗费用。
2022年,陈某某便与4个子女口头约定由4个子女负担其每月生活费、医疗费。但自2023年1月起,小儿子梁某丁便再未支付相关费用,其余3个子女因此也对之前口头约定的赡养方案心存不满。2023年10月,陈某某丈夫梁某某病逝,使得陈某某的生活更加艰难,陈某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其4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构建了社会的幸福,承办法官周法官心里坚定地想着,尽量不让一家人“对簿公堂”,一定要尽全力化解,让家庭重回幸福的轨道。
接到案件后,周法官立即联系了原告的4个子女,尽可能详细地了解他们内心的想法。经了解,小儿子梁某丁因为经济困难,最近一段时间便未支付原告生活费、医疗费,导致其余3个被告对梁某丁的做法心生不满,便产生了情绪。大家并没有实质性的不想赡养老人的想法,通过调解解决的可能性较大,周法官心里有了答案。
但是调解工作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小女儿梁某乙在深圳上班,并未在当地。周法官心里明白,这个案件其实大家更多的是一时的情绪对抗,化解大家的情绪才是“破案”的关键,也是能够让这个家庭更加和谐、幸福的关键。
为了不让任何一方感觉到“不公平”,于是周法官当起了“传话筒”,一方面,将其余当事人约到了法院当面化解;另外一方面,将实时的调解过程传递到远在1400公里外的小女儿耳中。
秉承着既解法结,更要解心结的调解思路,周法官安排人员陪同搀扶原告,为原告梳理情绪,同时从情、理、法等方面分别向4个被告释法说理。
在周法官的调解下,4个被告也逐渐地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回忆起了母亲抚养他们的不易和对他们的爱。为了不让母亲继续伤心,4个被告放下了对各自的情绪,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约定一起将母亲照顾好。
看着他们牵起的手,周法官也开心地笑了。最后,远在1400公里外的小女儿通过微信向周法官发来了信息,表示感谢并承诺多和母亲沟通交流,让母亲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父母带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含辛茹苦地养育我们,我们应当懂得感恩并尽到赡养义务。不管是念及父母的恩情,还是尊重道德伦理,或是敬畏法律的威严,我们都应该照顾好年迈的父母,为他们提供物质上的保障、精神上的慰藉。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