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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专项工作以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民生关切,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多维度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托专项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化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良性互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依法行政的诉求,强化监督职能,加强与县法院、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协作机制,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行使,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同时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会签《关于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刑反向衔接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规范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补位不越位。深化县司法局、县法院会签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机制,继续实化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职能,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格局,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办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释法说理,力促达成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强化府检联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常态化开展府检联动工作,与县政府、县法院召开联席会议,会签《富顺县“一府两院”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凝聚前端治理强大合力。打造渔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和沱江渔业资源司法保护法治长廊,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调研。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开展好“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检护医安”、“检护粮仓”等小专项活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努力把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链条拉得更长、做得更实,更好地参与“基层之治”。
群众利益无小事,行政检察履职见初心。接下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紧抓“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做深做实做优行政检察工作,为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贡献行政检察力量。
来源:富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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