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冤案的警示◎王长青

文摘   2024-12-26 21:09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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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冤案的警示

◎王长青

《感天动地窦娥冤》讲述了楚州贫儒窦天章(公元1582年)无钱进京赶考,将女儿窦娥卖给蔡婆家当童养媳。婚后不久丈夫去世,婆媳二人相依为命,一天蔡婆外出讨债,在偏僻小路遇到张驴儿父子,被其胁迫,张驴儿企图霸占窦娥,因窦娥不从,便想毒死蔡婆,以要挟窦娥,不料误毙其父。张驴儿反诬窦娥毒死了其父,官府严刑逼讯婆媳二人,窦娥为救婆母自认杀人,被判斩刑,窦娥临行刑前,指天为誓,发誓血溅白练,六月飞雪,大旱三年,以证明自己冤屈。后来果然应验,之后楚州使见窦娥冤魂出现,于是重审此案,为窦娥昭雪了冤屈。《窦娥冤》是中国古代冤屈悲剧的典范,被后人广为流传。

然而,现代河南巩义县也有类似悲剧重演。

1982年2月25日下午5时许,巩义西南岭村,发生一起拦路强奸、抢劫案,女青年刘某被一陌生男子强暴,同时抢走钱包、手表和手提包。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马上立案侦查。初步认定为本地人作案,随以法制教育的名义,组织附近各村青年轮流到镇政府开会学习,由被害人刘某幕后秘密辨认学习人员,当被害人看到魏清安时说"看长相是他,但个子好像矮了点。"魏清安被立即留了下来接受审查。在审讯中魏辩解说"那天我在帮助邻居盖房,下午5点时本村兽医魏玉民给猪打针,我回家帮助逮猪,之后就吃饭休息了。"所有盖房人和魏玉民都证明魏清安,当天没有外出,没有作案时间。

然而,警察不相信这些辩解和证言,进而采取诱供手段,说"只要承认此案是你实施的,就可以马上放你回家与家人团聚。"根本不懂法的魏清安,竟然按照警察的说法,做了口供笔录,并签字按了指印。

钱包、手表、手提包三件物证一件也没找到。巩县公安局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提起公诉,巩县法院以强奸罪、抢劫案罪判处魏清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河南省高级法院核准死刑,在案发第十八天,3月12日,23岁的魏清安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一个月后,洛阳市公安局抓获一名叫田玉修的盗窃犯,他主动供述了他强奸抢劫刘某的犯罪事实,警方根据他提供的线索,从他家中搜出他抢的钱包、手表和手提包三件物证。

此案的破获,真相大白,对当地影响极大。在中央政法委的督导下,成立了公、检、法调查组,根据案件的关键物证,确认魏清安犯有强奸、抢劫罪是一起冤案,给魏清安平反昭雪,有关部门向魏清安家属发放了二万伍仠元抚恤金,并将他的妻子、女儿和一个弟弟转为城镇户口。

此案与《窦娥冤》没有什么区别,通过古今案例,警示人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即使遇到特殊情况,保持清醒意志,不能轻信诱导、误导。学法守法,任何时候不做违反国家法律的事,尊重事实,做一个守法护法,履行法律的合格公民。

2024.12.26

作者简介:
王长青,南召县公安局乔端镇派出所退休民警,南召县活地图。
电话:13137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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